范克勤听见后,迅速的将两包东西,放在了窗外左侧墙体的一个横向的凸起处。跟着回手把窗户关了。
和平饭店一共六层,在这个年代绝对属于很高级的一体式酒店了。这里面有舞厅,有酒吧,台球厅,饭店,客房等等设施。因此这个饭店的招牌也比较大,利用了整个墙体的构造,用暗红色的大字,竖着在楼外墙面上写着“和平饭店”0四个大字。
而范克勤刚刚把枪支,就是放在了这几个巨大字体的凸起之处。另外,他的眼力很好,选择的手帕跟字体的颜色非常相近,你要是垂直看的话,真的很容易就忽略了。而在楼下呢,有一定的角度,你根本看不到手帕包裹。因此范克勤感觉把枪支放在那里,还是非常保险的。
当然,范克勤现在手里有枪,只是为了防止意外的情况发生,说不定很长时间都用不着。但你确实不能没有。
就好像是安全局的特工一样,用枪也就是抓人,或者进攻的那一刻才能用。剩下的绝大多数时间你是用不上的,但你却不能没有枪。
范克勤坐在了椅子上,说道:“狗肉你吃吗?”
庄晓曼点了点头,道:“平常没吃过,但心里不反感。”
范克勤笑道:“那就尝尝吧,愿意就吃,不愿意就留着。我在那就吃过了,味道还是很不错的。”
“那我尝尝。”庄晓曼伸手拿起一块肉,粘了点滋盐,放在了嘴里,过了一会道:“嗯,还挺嫩。”
其实,这个年头吃狗肉真的不奇怪,只有极为有钱人里的个别人士,才会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