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邦尼开始读信件。
“亲爱的默罕....'
前边都是些废话,后边是重点,大意是,照片上的女孩是她闺蜜的女儿,男的是女孩的朋友,两人是二个月前从家里出发,前往鬼暗森林冒险,至今音讯全无,这对情侣的家人担心不已,已经报警,这位写信要求默罕神父帮着留意一下,有没有看见这对冒险的年轻人,帮着找找,最后,最重点的来了,写信的人说,人要是没找着,还是次要的,女孩脖子上有根钻石项链,价值连城,真的可以买下一座城,如果默罕神父愿意协助找到这对年轻人,女方家愿意重酬.....
林格跳起来,说道:”我知道了,这两人确实进了鬼暗森林,怪不得这么眼熟,我还帮他们带过路,那个男的我一看就不不地道,那是个坏蛋。“
后边的,沙邦尼也不看了,说道:”我们要是能找到他们就好了,重酬,是多少?“
”我怀疑他们已经死在里边了,重酬算个屁,那根项链才值钱。'
沙邦尼的眼珠转动了好几下:“你什么意思?”
“进森林,看看我们的运气好不好。”
沙邦尼惊悚的摇头:”不不不,要死人的。“
”别慌,我们又不是去抓恶魔,我们就是去找钻石,找到了,你可以当城主的,沙邦尼。“
“命都没了,拿什么当城主?”
林格忙道:“别灰心,猎魔手已经进去了,也许,我们进去的时候,他们已经将里边的恶魔杀死了,那样就没什么危险了。”
“万一猎魔手没干掉森林中的恶魔呢?”
“好办,猎魔手走的时间不长,我们完全可以追上他们,跟他们会合,这样,我们身边就有保镖,让他们带着我们转,他们抓恶魔,我们找项链,我们各干各的事,他们不知道项链的事情,是不是?”
沙邦尼动心了,眼睛开始骨碌碌乱转。
“想好了,你愿意做一辈子的穷光蛋?想想吧,好好想想。”
沙邦尼拳头攥了又松,松了又攥,最后:”森林很大的,机会太小太小,这太冒险。“
“机会虽然很小,但总比不去试一下好,万一我们找到了呢,三分钟。”
不用三分钟,几秒后,沙邦尼终于露出凶恶的神色,说道:“你说吧,怎么干?”
林格喝了一杯酒,将杯子重重的砸在桌子上。
“你看上去有主意了?”
林格低声道:”默宁家。“
沙邦尼诧异的望着他:“你不是说不干这样的事了?”
”没你想的那样复杂,笨蛋,没有马,我们去不了鬼暗森林,等完事后,我们再悄悄的还回去。“
沙邦尼拍着脑门:“对的,什么时候动手?”
“今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