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律师看了看这个胖子老板不由得乐出来了说道:“亏了你还知道现在是法制社会,法制社会是讲证据的。。不是比谁的嗓门大。”
林律师这个时候指了指后面车上的胡小蝶说道:“这个人你认识吗?”
胖老板看了看装出一副浑然不知的样子回答道:“不知道。。。这个人是谁。。她不是在你们车上吗??我去哪认识。。”
林律师说道:“既然你装不认识。。那我就来说吧。。这个是你们餐厅的雇工胡小蝶。。你雇佣她给你打工。。她才15岁。。所以你非法雇用童工。。并且还欺骗她。。童工在我国是禁止的。。更别提什么交社保了你这完全是赤裸裸的欺骗和犯罪。。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中华人民共合国劳动法》里面可都有明文规定,你难道就不想想你自己的下场吗??”
胖老板这个时候明显有些紧张了。。因为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做没做过只有他自己知道。。本来他就有些心虚。。现在听到了林律师的话就免得更加的心虚了。。
不过胖老板这个时候开始寻思了起来,既然现在都已经犯了。。那么就直接赖到底。。要不然肯定是吃不了兜着走。。也许赖下去还有一线生机。。而且他毕竟也是今天才来的。。他怎么可能知道。。而且刚刚还一直坐在车里。。
胖老板坚定了这个想法之后就打算继续胡搅蛮缠下去。
胖老板继续说道:“哼。。你自己都说现在是讲证据的。。你说了这么多不还是你自己的猜测而已??你有证据吗???怎么证明我有做过这些??你不要乱讲。。你是不是竞争对手公司派来整我们的???”
林律师也不多做解释于是他说道:“正如你说的。。一切都是有监控的。。。你们店里她出现没出现。。在做什么。。。以及你去后面的员工宿舍做什么。。我想你自己心里清楚。。而且你也别太天真。。就算你矢口否认但是银行记录总不会错吧??我相信你还不够胆不发工资。。而且她也不会傻到在你这里干几个月还一分钱不拿。。。你知道不知道这个东西叫做证据???”
意儿这个时候在车里看着。。只见这个胖老板从刚刚的耀武扬威再到逐渐泄气到最后直接跪了下来。。涕泪横流。。他用自己两只肥胖的手抓住了林律师的衣服。。看起来在激动的说着什么的样子。。只不过林律师头也不回的上了车,这个胖老板不想让他走,可惜旁边的一个黑衣保镖一把就把这个胖老板拉了起来。
这个时候孙局长在旁边看了看李所长说道:“现在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吗??我猜你应该没那么糊涂。。不至于黑白不分。。。所以。。。”
听到孙局长这么说,李所长突然感觉好像有希望一样。。。似乎孙局长在给自己开脱,于是一脸笑意的看着孙局长。。
这时候远处的警笛响了起来。。
孙局长说道:“看来你这个好处也是没少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