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恩曦一个电话就能轻易聘请世界顶级的交响乐团或是摇滚乐团,但她没有这么做,也许乐团能带给观众一场震撼的演出,高天原牛郎们的表演水平也在线,但两者组合不一定能做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如果请一支乐团会让现场更混乱的话,还不如用高质量的音响代替……况且买这些音响的钱加起来已经比请一只交响乐团要更贵了。
伴随着音乐的奏响,芬格尔的脚尖开始打起了拍子,硬头皮鞋每一次下压都恰好踩在鼓点的重音上,随着鼓点奏响的频率越来越快,芬格尔的踏步夜越来越快,越来越用力,舞台前方的收音系统把皮鞋踩踏舞台的声音录入又通过喇叭扩向四面八方,皮鞋锋利的鞋尖每一次点地就像是锋利的钢刀切分着音乐的节拍,优雅又精准。
前奏结束,舒缓的大提琴声响了起来,大提琴是交响乐的灵魂,伴随着如流水般的琴音,舞台上的芬格尔停止了踩拍,他双腿一前一后地摆动,就像两条弯曲的钟摆,又像两条柔软的蛇,彼此贴近相遇然后交错……与此同时,芬格尔的整个身子也在舞台上疾快的移动起来,在头灯的照射下,影子迅速拉长又迅速缩短,就像个飘忽不定的幽灵。
惊呼声在台下的人群中此起彼伏的响起,因为芬格尔的演出来到了第一个小高潮。
太空步!这家伙居然在舞台上踢起了太空步,还是最正宗的那种!
用交响乐踢太空步听起来怎么样都很奇怪,但亲眼看到居然一点都不觉得突兀或是违和,因为芬格尔的每个拍子都压准了,他没有漏过任何一个起伏的音调,相反,他的动作和音乐无比契合,就像是技巧高超的帆手顺着逐渐湍急的海流上完美的驾驭着白色的帆船,简直是一场视觉享受……谁也想象不到,出身于摇滚乐的太空步居然可以和古典交响乐结合得如此巧妙,就像是火和水的交融,没有彼此消解彼此斗争,反而巧妙的融洽共存。
“我兄弟真给力!”三楼的老唐看着舞台上开始发光的芬格尔,摩拳擦掌地欢呼,好像舞台上甩胯劲舞的不是他兄弟而是他本人。
“这家伙……还是那么点魅力在身上的。”苏恩曦也不得不承认。
“的确有两把刷子。”能让高傲的酒德麻衣说出这样的话无疑是极高的评价了。
路明非也微微诧异,在梦境的故事里,他赢下自由一日第一次去学生会安珀馆的时候,当时的开场也是一场舞会,他和芬格尔都找不到舞伴,仓促之下结队,芬格尔向他吹嘘自己曾是年级的猫王,舞姿折煞一众女孩……当时路明非的确感觉芬格尔跳舞有两把刷子,但是没想到这么强。
这两年里,芬格尔也经在宿舍常拉着路明非忆往昔,宵夜的时候两杯红酒下肚就说当年自己也是如何玉树临风如何风姿绰约,年纪里甚至整个学校都不乏自己的追求者,如今的恺撒和楚子航都只能算他的翻版,真是岁月不饶人长江后浪推前浪啊……每每当芬格尔说到这里,路明非都不耐烦地给他灌酒。
实在是废柴师兄每次翻来覆去就是那么几句,什么追他的人能从教学楼排到食堂,什么女孩子邀他约会的邮件把他的电子邮箱都塞满了……路明非听得都快要倒背如流了,恨不得赶紧把对方灌醉早点结束这重复了无数次的折磨。
但是现在看来,当初的大话也不尽然都是吹嘘,譬如他的舞真的跳的很好,说是年级的猫王一点都不为过,譬如他的文笔也很棒,路明非读过他的,除了把自己和楚子航写成一对痴男怨男让他很有意见以外,其他的部分也称得上文采斐然……看着舞台上恣意展现才华的芬格尔,路明非心想,败犬当年也许还不是败犬一条,这家伙也许真有牛逼的一面,追他的女孩可能真不比如今追恺撒和楚子航的少,只是这么几年一晃过去了,当初的女孩们也都毕业了,青春年华的男孩在学院里一年又一年逐渐熬成老大叔老油条,这么看岁月真是不讲理的东西,把当初的翩翩俊男变成了如今的废柴一条。
“但这也只是开始。”刚刚还称赞芬格尔的酒德麻衣忽然话锋一转,“我更好奇,接下来他会怎么处理。”
是啊,接下来呢?接下来才该是重头戏,这只是交响乐主歌的部分,太空步本身就是刚中带柔的舞步,和优雅的古典音乐意外的融合默契也可以理解,但是交响乐的高潮部分和摇滚舞步要怎么结合?完全不相同甚至是截然相反的两种风格,这家伙不会等主歌部分结束了,高潮忽然改跳一段探戈舞曲吧?可他身上穿的是摇滚服啊,即便他的舞技高超,这样的组合也未免太割裂了。
舞台上忽然暗了下来,芬格尔的最后一段太空步滑入黑暗之中,这就是演出的高明之处,谁都知道这是在制造悬念,但谁也不知道接下来呈现在众人面前的会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