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沐漓每天按时上下班,睡眠质量也得到了提高。
因为陆铮大概是看开了,一直没出现。
她眼不见心不烦。
第三天大一早,也就是徐千寻生日这一天,她提请了休班,去了蜀绣馆。
她为徐千寻定制了一身旗袍,上面的图案是她亲手设计的。
今天过生日,她的闺蜜要漂漂亮亮的。
衣服的包装盒包好,服务员递给她,说了一堆吉祥话。
她准备要走,刚好试衣间走出来一个短发女子。
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总觉得这女子的目光时不时地落在她的身上。
她不由看过去。
这女人齐耳短发,却穿了一身粉白色旗袍裙,耳朵上带着两颗白色珍珠耳钉。
她的身材很是匀称,但并不是细腰肥臀,穿旗袍就显得有些寡淡。
不过服务员一个劲夸,仿佛这女人是天仙下凡一样。
面对夸奖,那女人笑了笑,转头大大方方看向沈沐漓。
“这位女士,你能帮我看看吗?这衣服适不适合我?”
沈沐漓被点名,只能停下来,客气又疏离。
“衣服贵在喜欢,别人的眼光不代表什么。”
女人点点头,“你说的挺有哲理,其实我也不喜欢的,但他喜欢,唉。”
沈沐漓大概猜到这是一个为情所困之人,但她不打算劝。
毕竟,尊重别人命运是一门必修课。
所以她没有表达任何看法,转头离开。
可她不知道,在她离开之后,那女人一直盯着她的背影,眼睛像是淬毒。
服务员提醒了好几次。
那女人才收回目光。
“谢谢,这衣服给我包起来。”
随后,她拿出一张卡。
刷卡的时候,服务员很是诧异,因为这是一张副卡。
这个看起来气场凌厉,犹如女强人的女人,居然是一只金丝雀?
当然,服务员有自己的专业素养,所以并没表现出来,只是笑着将人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