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子的老板人数众多,虽然每个人管理着不同的版块,但若是有人想在场子里捞钱,弄出幺蛾子事情,会影响所有老板的利益。
所以在开场之前,要签好合作协议。
一旦发现后,如何处置?
“根据协议规定,一旦发现有老板对场子不利,首先要让他把私吞的钱吐出来,然后用一半的价格回收他持有的份额,最后从场子踢出局。”
仅仅只是踢出局?
这样的惩罚会不会太轻了?
呵呵,果然【出千砍手】的规矩,是针对弱者而言的。
任何一个行业的上位者都是可以无视规矩,即便犯了错,也可以用钱来抵债。
于平安看向花花:“你想利用这份合同,踢白棣棠出局?”
“这是最好的办法。”
花花叹气道:“他毕竟是我哥,我做不出伤害他人身安全的事情,爸爸放任我们去争去抢,但也不能做的太过分。”
“而且,一定要有一个合理的理由。”
“既能赶走他,又不能对他造成太大的影响。这是目前我能想到最好的办法了。”
正如金二这一局,他只是一个纨绔公子而已,想逼他签合同有非常多的方式,比如简单粗暴的把他绑起来,强行逼他签字盖章。
或者用委婉的方式,给他下药,趁他迷糊时签字。
但这两种方式都太【下作】了,金老板一定会大怒,为了不点燃金老板的怒火,局一定要做的【合理】且不太过分。
白棣棠这一局,也是如此。
合理但不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