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快点收拾战场,这么大的血腥味,还不知道会引来多少未知动物呢。”

张煜没有因为他的战力强大就飘了,现在动物们集体迁徙,谁知道下一刻会冒出什么呢。

“张煜,它们还没走,我们要不要…”沈酥月看向麋鹿群,三头雌性麋鹿多少都受了点伤,尤其是最后一头,身上有十来处都皮开肉绽了。

张煜叹气道:“算了,放它们一次吧,若是下次再遇到,那我们就…”

沈酥月哭笑不得打断,“你想什么呢,我的意思是我们要不要给它们治疗一下!有一头伤的最重,不治疗,几天可能就死了。”

张煜看向周围,“这里有能用的药草吗?”

沈酥月四处简单找了下,“没有,它们又不肯跟我们回家,还是算了吧。”

张煜不是老好人,不吃它们已经很给面子了,哪能放弃今天的收获去回家给它们拿药。

这里战场要是不处理,一两个小时就能吸引附近不少食肉动物前来。

两人把仙人掌牵来,仙人掌见到这么多尸体稍微有些不安,不过它亲眼见杀戮,并没有太过激烈的反抗。

两个背篓跨在它身上,张煜就把豺放进背篓中,一个背篓装三头豺,张煜又随意的扛了两头。

沈酥月还想帮着拿的,不过张煜没让,豺的身上有味,可别把她身上微香的味道给盖过去。

倒是阿花,它叼住了一头豺,阿珍心机的叼住一条豺腿,看似是帮阿花减轻分量,实际上…没什么用。

这里离水源并不远,直线距离也就一里多,一家人天神下凡般出场,而后又匆匆而去。

过了一会,男的牵着驼鹿回来,自己肩上扛一头,剩下的再次装进背篓中,麋鹿群就这样默默看着,既不逃跑,也不上前。

来到溪流边,张煜砍了几棵粗一些的树枝,做成两个架子,架子的下方就是溪流,将豺往上一吊,然后就收拾起来。

任何一块皮毛都不能放过,还有豺的大脑,这回可不能浪费鞣剂了。

过程是有些残忍的,张煜取完大脑,把豺的头在水里一涮,冲掉上面的血迹,然后把脑壳扔给阿花和阿珍,以及隼妈一家。

豺是没多少肉的,去掉头、皮毛、内脏,也就不到二十公斤,张煜还是老规矩,把腿都单独切下来,回去稍微风干一下,等盐提炼出来就做成火腿。

到了中午,两人回到营地,动物们都吃饱喝足懒洋洋的去睡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