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艾德的眼色,贝利尔这才反应过来,立即住嘴。

两人迅速收拾东西,其实也没啥,把盐留在庇护所,带够几天吃的就行,背上一个背篓,里面有两张兽皮和八九个塑料瓶。

他们跑到河边,把瓶子里装满水,然后迅速向着甘地消失的方向追去。

追了约半个来小时,他们就远远看到了甘地的身影,两人就这么远远吊着,像是这种情况,必须要等甘地停下来才能想办法出手。

小主,

一直到了傍晚,甘地找了个树冠繁茂的大树,在树底下生起火堆,拿出肉干慢慢烤着。

离甘地约莫七八百米之外,贝利尔、艾德两人无奈停下,看样子那货是打算在这里过夜了。

他俩其实也饿坏了,两人分工,一个人收集材料搭临时帐篷,一个人生火做饭的,三条鱼一只兔子,估计只能让他们饱餐一顿,希望那家伙明天不会走太远吧…

……

吃的方面,很少有人能比得上张煜和沈酥月的。

他们晚上煎了狼肉块,沈酥月做了两大碗凉粉,辣椒没舍得用,加了些野菜点缀,又加了些花椒粉、盐和油脂,再用一点点其他调料。

凉粉是沈酥月做的,就是淀粉中加水,调至微稠,然后放在锅中加热,中途需要不停的用木铲搅拌。

将淀粉烧至变色,像是粘稠的糖时就可以出锅了,拿出来放凉,就可以做成各种美食了。

当然,除了凉粉和煎肉,沈酥月还蒸了两条鱼,都是今天有鱼不适应环境而翻肚皮的。

其实也有一只兔子死了,那个给阿花了,隼妈一家不用喂,隼妈正是教几个小家伙捕猎的时候,它们的狩猎教材就足够它们吃饱了。

“秃噜噜!”张煜吃了一大口凉粉,爽滑筋道又Q弹,让他恨不得把整碗都吞进肚子。

“唔…好吃好吃!”

沈酥月虽然吃的也很快,但却很文雅,看她吃东西都是一种享受。

“明天我们是不是就能加房盖,让房子完工了?”

张煜吃凉粉的动作一顿,完工?她是从哪看出来要完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