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煜没记住多少海洋生物,但他知道什么鱼好吃,什么鱼贵!

家里有钱的那几年,他每次回家,张振才都会准备他没见过的海鱼,其中石斑是最多的,老鼠斑也吃过几次呢。

最大的一条据说是他老爹拿一条家里养的野猪腿换的…

见到这条老鼠斑奋力的拽着他游,张煜抓住绳子,一把将它拉到身前,然后给它来了个爱的脑瓜崩…

老鼠斑一下就僵直在那里,他立即带着它游了上去,心里还暗暗感叹,果然还是在海边讨生活机遇更大啊。

这老鼠斑应该有十多公斤,这么大分量的肉食,就是抓十多只野鸡,恐怕都比不上!

而在海中…唾手可得!

不知为什么,张煜没有太多的喜悦,反而从心底生出一股悲哀,为什么就非要去城市中过那种行尸走肉般的日子呢?

明明有更好的选择,可却一步步走到现在这种地步。

呃…虽说他是苦尽甘来,可他只是个例,经历之奇幻,连小说都不敢这么写…

还有千千万万像他一样的年轻人在城市中当蚁族,住蜗居,时不时还要吸一口父母的血,到底在图什么?

算了,不想了…

抛却杂念,张煜开始不断往返于海中和水面上,他有想过下渔网,可他们家的那破渔网,这边的大鱼挣扎几下估计就撞破了。

而且那渔网是捞中小型鱼的,只会在中上层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