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刚才说的,登录公告牌是相当困难的,美利坚是娱乐产业大国,不说每周有多少歌手发行单曲或者是专辑了,单说每天,估计发行的歌曲保守估计就要上百首,想登上公告牌那是难上加难,所以伊文真的是给了《Believer》很高的评价。
同时也有可惜。
因为公告牌的上榜要考虑专辑销量,当然,这个销量不单指专辑,EP也行,反正能统计出来销量就行。
但是这首《Believer》是劳力士的推广曲,这就意味着不会有实体专辑的出现。
这就对这首歌登上公告牌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就算是登上公告牌,排名也不会太高。
伊文认为,如果这首歌给他们旗下的歌手唱,由公司制作专辑,再运作一下,说不定可以在公告牌登顶。
甚至还可能连冠。
这还真不是伊文乱说,因为这首歌给他的感觉根本就不是这个年代的,他仿佛听到了十年后的歌曲。
好听且新潮,这不就是妥妥的爆款歌曲吗。
“喂,你知道这位中国歌手的资料吗,他绝对是个天才,我们应该想办法签下他!”
汤姆理解对方的想法,其实当他听完第一遍之后,他就有这个想法了。
至于这个中国歌手有没有公司?
呵呵,他们世界第一唱片公司会考虑这些吗?
直接用钱砸!
但是吧,他们也不是无敌的,因为竞争对手索尼音乐和华纳唱片都在亚洲有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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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比较难了,因为这两家也不差钱。
而且更不虚他们环球。
汤姆虽然不是歌手部门的负责人。
但是他可以想象到,这个查尔斯·余肯定不是一个简单人物。
不然劳力士能找他做全球代言人?
大概率是索尼或者是华纳的亚洲区艺人。
汤姆是宣发主管,主要是负责北美地区的,所以不怎么了解亚洲的艺人。
不过他已经让约翰去查这个查尔斯的信息,相信用不了多久,他就会知道一些信息了。
“这个查尔斯·余的信息我不清楚,但是我已经让人去查了,一会儿就知道了。”
这个时候伊文难得的认真了起来。
“别管他是哪国人,他既然写出这首歌,那么他一定就是音乐天才,我建议直接签下。”
汤姆也想啊!
当然,这不是一时冲动,单凭一首歌就征服他了。
就像刚才说的,劳力士新签约了这个查尔斯·余为全球代言人。
这是身份加成,再加上创作能力。
所以余贤才吸引到了环球。
虽然汤姆不是主管这方面的负责人,但是推荐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