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就说过,余贤当初和华纳签约的时候,华纳为了彰显诚意,往里面加了一条如果一年没有为歌手出专辑,歌手可以有权利选择走,钱按照天数给就行。
很好的一项条款,至少是对于余贤来说。
余贤联系了自己在国内的律师,还有台省的律师,让他们开始准备材料,等到时机一到,直接离开。
至于下家,其实余贤已经多少已经有些明眉目了。
早在拍摄的时候,环球音乐的人就和他有了多次的交流。
但是双方都没有明说,不过余贤感觉很快了,环球音乐好像也在准备着些什么。
还有索尼音乐,对方是对待他最热切的,尤其是索尼音乐亚洲区总裁吉田一郎,没事儿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