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嘿!”一说到这个二狗他可就来劲了,摸了摸头顶那几根特意留长的逼毛。一本正经地掏出名片,“在下不才,乃是整个霜华区内,最大的夜总会的总经理。而我们的董事呢,自然也就是我宁哥啦。”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只要是到了风口,那就是头猪他都能起飞。

而二狗也是恰好印证了这一点,最开始这偌大的夜总会被司马诗诗分给他的时候,其实一开始他是拒绝的,因为你不能叫我去,我马上就去。第一,我要试一下,不然…咳咳跑题了。

虽然对于诗诗嫂子的信任让他感觉到无比的激动,但他还真是挺怕,自己一个不小心干的不顺利,给自己大哥丢人来着。

不过后来也证明了他的这种想法是多余的。虽说绝大部分的工作都是由司马家的人来接替的,但也恰好证明了,大部分情况下,并不是平常人没有能力,仅仅可能是缺少一个适合他的平台罢了。

就像现在的他一样,最近干的也是风生水起,也是认识了不少的社会名流。

这才让他才发现,或许他以前看到的那些身份高贵到远超他的人,其实私下和他并没有什么区别。

甚至更加的让人恶心。

至少私下里大多比他玩的花多了。

那花样,啧啧啧,前所未闻啊真叫一个。

“我去兄弟!”一旁听到这话的肖山当即眼睛都直了,赶忙一把夺过二狗的扫帚。“啥也别说了,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比我亲兄弟还亲!咱俩以后就是一家人,有啥事,哥们罩着你!”

于是乎一对莫名其妙的狐朋狗友就此诞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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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下方都乱成这样,那上面呢,为啥不管呢?

那当时是因为,上面那两女人压根就没工夫管。

“我倒是没有想到!”此刻,诸葛欣音站在那高达近百层的金缕集团的大厦顶层,透过玻璃窗望着下方的风景,忍不住一阵笑谑。“你司马世家居然舍得把整个霜华区的所有产业拱手送给这家伙,即便他是你的未婚夫,也未免有些过了吧?”

“这些本来就是为他准备的。我的一切自然也是他的,那有什么过不过?”而另一侧,司马诗诗则是坐在老板椅上,面无表情地看着面前这位从小玩到大的劲敌,嘴角不禁浮出一阵笑意,“这次,可是我赢了!”

听到此话的诸葛欣音身形不由的微微一滞,面部有些僵硬地转过头来。

“那是因为你偷跑!”

“但,的确是我赢了!”似乎又是在回味那月下的一吻,司马诗诗又是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嘴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