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原则上的问题,老冯家几乎是一致劝冯家幼,把肚子里的孩子拿掉。
可冯家幼为母则刚,坚持要留下孩子!
这么天大的事情,冯父冯母怎么可能坐由女儿的任性?
对抗持续恶化!
眼见月份渐长,肚子开始见大,女儿又不晓事以死相逼。
一向开明没怎么说狠话的冯父,也开始坐不住,跟冯家幼好好的谈了一场。
这才让女儿动摇松口,答应母女两个坐下来,好声好气的再商量商量!
孩子是必须拿掉,这是冯母的底线。
冯家幼依旧还要坚持,母女持续对抗没谈拢。
最后还是冯父从中调和,提出孩子到底要不要留,决定权给孩子她爸!
如果孩子她爸都不肯要,冯家幼就没理由,再留下孩子。
被她爸这么一提醒,冯家幼这才彻底松口,让程学民做出选择,她马上写信。
可冯母不行啊!
冯家幼这么写信回去,让那个农民做选择,这还是选择吗?
那个乡下农民肯定是要!
不仅要,说不定会以此为借口,直接来燕京投奔她们家。
所以写信可以,但必须由她来口述,冯家幼执笔,她怎么说冯家幼怎么写,一个字不能多,一个字也不能少。
也就有了程学民收到的那封信。
信中内容如何,也就不必多说。
这里要说的是信外,冯家幼母女两个,来了一场君子约定!
不管那个农民程学民什么态度,怎样的选择。
就以寄出信的那日算起,半个月!
半个月之内,程学民能出现在她们老冯家,说明那个农民有点本事,也有点当担。
冯母答应等见到他人,再做最后的决定。
如果半个月之内,没有见到程学民他人,就说明那个农民心里,压根就没有她女儿,根本没有一点担当。
那就不用说,她冯家幼乖乖的听话,赶紧去医院。
说白了,也就是赌!
赌程学民那个农民,对冯家幼到底有没有担当。
即便在信中明言孩子已经拿掉,往后跟他再无瓜葛,叫他不要再写信联系了,他依旧还会不会心急赶来燕京。
赶来了,就说明这个农民还算有点担当,心里有她女儿。
再加上听她女儿说,那农民虽中学没毕业,但同样有考大学的实力。
能赶来,又考上燕京的大学的话,一切都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