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棠噗嗤一笑:“嘴还挺甜的。”
吃饱喝足后金刚鹦鹉恢复了力气,扑腾着翅膀就要飞走。
萧景玹一把将它从半空中逮了下来。
“你跑什么跑?”
“救命啊!”鹦鹉怪叫。
“再叫我扭断你的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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鹦鹉顿时不叫了。
萧景玹目光危险的看着它:“你不是跟你的媳妇私奔了吗?怎么会在这里?”
金刚鹦鹉愤怒的瞪着他:“大懒虫!”
萧景玹冷冷一笑:“果然是离开我太久了,连我的话都听不懂了。”
萧景玹让叶棠把千字文拿出来。
叶棠拿出千字文,一脸疑惑:“拿这个做什么?”
“让它指字。”
作为百晓楼的消息通,闹家鸟是很有本事的。
萧景玹点亮油灯,在油灯下打开书,对鹦鹉道:“来,告诉我你离开百晓楼以后的遭遇。”
金刚鹦鹉不动。
萧景玹抬起了拳头,
鹦鹉立刻老老实实飞过来,用嘴巴在书本上指字。
它一个字一个字的指,所指的字合起来便是。
“我与媳妇儿私奔,浪迹天涯,被山贼抓住,当宠物圈养起来......”
它和媳妇有很多蛋,那些蛋都被山贼弄死了。
它和媳妇成了山贼头头的宠物,这次它会跑出来,是因为媳妇生病了,它是来找药的。
是的,闹家鸟识得药材,虽然认识的药材不多,但确实认识,是为数不多的聪明鸟。
看到鹦鹉以自己独特的本事指出那些字,将自己的意思表达的淋漓尽致,叶棠目瞪口呆,为之震撼。
难怪萧景玹会把它送到百晓楼。
难怪区区一只鸟,能够成为百晓楼的消息通。
这本事可真是牛啊!
“救媳妇!”金刚鹦鹉表达完,就用嘴咬住萧景玹的袖子:“救媳妇!”
虽然离开萧景玹身边已经很久了,但是它始终都记得自己的主人是医毒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