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才刚写书就有偶像包袱了

院外柳树上知了此起彼伏的叫,窗外不时有槐花儿的风吹来,屋里江弦的笔尖在稿纸上沙沙作响。

写了几页纸,江弦放下笔,活动一下手指,关节已传来阵阵乏困滋味。

在这没有电脑,没有键盘的时代,他开始理解王小波。

王小波和马画藤是同一时期的程序员,为了写作方便,特立独行的他,曾自己开发过一套输入法。

“手写比键盘慢太多了。”

作为一名小镇做题家,江弦很清楚一笔一划写字的平均速度是多少。

1000字/小时。

最好的例子就是,他曾两个半小时内断断续续手写申论卷子大约两千多字的内容,写到最后,已经是手指近乎抽筋。

那滋味,学生时代也没少经历,抄课文、写作文,每每写到最后,已潦草到龙飞凤舞,不成字形。

但“爬格子”不能那么写,手稿还要拿给编辑看,万一成名了,这份手稿还得被扒出来,供人瞻仰,所以不仅要写的好,还要有独特的风格。

不过这风格也不能太独特了,像钱钟书的手稿密密麻麻黑乎乎一团,王安忆的手稿写了涂、涂了写、一涂一大片,福楼拜手稿像是渔网丝袜。

这些都是反面教材,毫无名气的他就不跟着学了。

当然了,也有值得他学习的典范。

老舍,手稿出了名的上品,编辑、排录、校对直言:‘面对这样的稿子简直是件幸事!’

还有路遥,在这个时代,一笔一划手写出百万字长篇《平凡的世界》。

正文、废稿、章纲...林林总总加起来,又何止百万字呢?

真是呕心沥血。

将生命奉献给了他所热爱的写作。

“接着码吧。”

“我们的同志在困难的时候,要看到成绩,要看到光明,要看到希望,要提高我们的勇气...”

接下来的两天,江弦都窝在家里平淡写作,一直到第3天,才掀起涟漪。

街道劳动服务站派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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