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眼前的这个人,她会喜欢吗?
她会主动到医院接他,还会给他送花......
好像是会的。
***
天空突然下起淅淅沥沥的小雨,天色昏沉。
几个在医院门外等待的狗仔都憋着一口气,陆林晚和沈舆单拎一个就能上热搜,现在凑一起了。
多么爆炸性的新闻!
就算是天上下刀子,他们也得等啊!
“哥,千真万确!我亲眼看见沈舆伸手把陆林晚拉进电梯了!他今天穿的棕色大衣。”
狗仔头目暗自偷笑,“好好好!我总算比张番茄快一步了!要是让我拍到沈舆和陆林晚,我也算是混出头了!”
突然他手中的对讲器又响了。
“各单位注意!各单位注意!沈舆和陆林晚下来了!他们还撑同一把伞!快拍!”
几个狗仔立刻架起长枪短炮对着医院的小门。
半分钟后,气质清贵的男人撑着一把大伞从门口走出来,他穿着深棕色的大衣,长身玉立地矗立在雨幕中。
他似乎在等人。
狗仔们激动了,棕色的衣服!
这就是沈舆啊!
他们立即咔嚓咔嚓地狂拍一通,不知道是那个笨蛋忘了关闪光灯。
灯光穿过雨幕照到男人身上。
那人转身,将雨伞抬高了点,朝他们的方向斜斜看了眼。
“唉,这人好像比沈舆要高一点......”刚刚被派进医院探风的狗仔,察觉不对小声嘀咕道,“而且,沈舆的衣服好像不是这个棕色。”
可惜他们的老大已经被幸福冲昏头脑,根本没听见。
陆林晚从医院的侧门走出来,那人将雨伞倾斜,把雨线挡在她身外,丝毫不在乎他昂贵的大衣被雨水沾湿。
陆林晚抱着自己买来的花束,抬头看向他,“小鱼,我们走吧。”
大雨滂沱,狗仔们的镜头蒙上一层雾气。
渐渐地,那两道身影居然朝他们走来。
狗仔,“!”
隔着他们两米的位置。
那男人,“拍够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