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是当下人气爆棚的国民天后李孝妮,她在粉丝俱乐部的分红也不过一千多万,而她的俱乐部会员人数去年已达到一百三十万之多。
这样一来计算,李孝妮拿到的分红实际上还不到总数的十分之一!
而且这还是因为李孝妮所在的娱乐公司在她成为国民天后后,看到了巨大的商业前景,为了让其更好地为公司赚钱,才给予她的待遇。
或许有人会问,李孝妮好歹也是赫赫有名的国民天后啊,怎么过得这么惨?
实际上,这就是当前华夏娱乐圈的真实写照。
大部分新手艺人在新合约规定的八年时间里,能获得的分成仅仅是个位数百分比!
没错,你没有听错,不是百分之几十,而是个位数百分比!
这意味着即便你给公司带来了上亿元的利润,最终落在自己口袋里的可能也就几百万元而已。
更有甚者,曾有传闻称,橙天娱乐在其与新人签订的合约中给出的分成比例竟然低至千分之几,真是恶劣至极!
因此,像李孝妮那样能从俱乐部会员费中获得大约百分之十分成的情况,在所属娱乐公司中已经算得上是难得的好运了。
一般的歌手、演员则更惨,往往一分钱都拿不到,全部被娱乐公司独占。
也许有人会问,那些歌手、演员难道就不会抵抗吗?
确实有艺人尝试过反抗,但结果无一例外遭受封杀。
原因在于所有的娱乐公司早已在私下形成了一条保护自身利益的潜规则,谁胆敢触犯这条潜规则,就会遭到既得利益集团的联合打击。
在这种形势下,自然无人敢于轻易触碰这片禁区。
即使是那些高人气明星,在合同期限未结束之前也不敢轻言与公司解除合约,因为一旦这样做,他们将会被所有娱乐公司排挤,收不到通告,上不了新闻,最后沦为过气明星,消失在娱乐圈中。
当然,对于那些高人气明星,娱乐公司在其完成了八年的新人合约之后,通常会给开出一份比之前更为优厚的新合约。
这类合约基本属于娱乐公司的标准合同,无论大小娱乐公司的合同内容大同小异,它们相互之间默许遵循这样一个规则。
也有一些小型娱乐公司为了吸引艺人,可能会在附加条款中承诺相对优越的签约条件,不过这些都是不可公之于众的事项,因为一旦公开,包括他们自己在内的所有人,都将面临整个行业的打压和封杀。
所以,可以说毫无保留地说,这些娱乐公司实际上已经成为阻碍华夏娱乐圈发展的毒瘤。
但这颗毒瘤实在过于庞大、根基深厚,在过去几十年的发展过程中,娱乐公司的触角已经渗透到娱乐圈的方方面面,上至广电总局、各大电视台,下到新闻媒体、八卦记者,形成一个庞大的既得利益群体。
这颗毒瘤扎根在娱乐圈内部,不断吸取着艺人们创造的财富,压迫艺人,养肥了自己,进而更加贪婪地持续压榨。
正因为如此,这些娱乐公司愈发盈利丰厚、财大气粗,而整个娱乐圈的发展却几乎陷入停滞,甚至出现了倒退的现象。
以上这些娱乐圈的内幕,均是刘正欢在私人会馆内向叶秋透露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