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说,公司给你们的说法是瑜选择读大学所以要退队?”金钟权眉头一挑不可思议的问道。
辛辛苦苦的从练习生熬到出道,现在前景一片大好,居然又想要跑去念书了?这是疯了吧!
还有一点,艺人私自撕毁合同是要付巨额违约金的,即便洪瑜家中富裕也不至于这样视金钱如粪土吧。
“嗯,经纪人就是这么告诉我们的。”恩地点头道。
“那你们没有打电话问问当事人吗?”金钟权觉得这个理由太牵强了,如果真那么想念书的话,那为什么要在艺人这个行业上努力了那么长时间,而且这两者的冲突也不是不可调节的,娱乐圈里那么多大学生呢,兼顾事业和学业的艺人例子一抓一大把!
怎么到她这就根本行不通了?
“当然问了,但瑜她说根本就不是这么回事,是公司逼她退团的,但具体因为什么她又不肯说,好像是公司跟她家里签了什么协议。”
这个说法倒是很符合这群吸血鬼公司一贯的做法,而且根据那个普遍签署的不平等合约,公司是可以随意的单方面的撕毁合同的,说雪藏就雪藏你,说退队你就得退队,的飞起!
金钟权猜测公司逼迫她退团的原因不外乎就那几个。
一,想要换人,觉得洪瑜拖后腿了,或是不适合apink的定位。
可能性是有的,但感觉不是那么的令人信服,虽说洪瑜在apink里属于唱功舞蹈颜值等都不出彩的,但也不至于到换人的地步吧!
如果这么看不上她的话,何必把她选入企划呢,一开始就淘汰不就好了嘛。
再说了,换人会对组合带来多大的伤害,公司高层的心里会没有点逼数?
又不是那种丑闻缠身,不得不换的情况,实在让人想不通!
第二种可能就比较高能了,金钟权怀疑会不会和潜规则啥的有关系,当然只是一种猜测。
这么猜是没有任何结果的,于是金钟权又问道:“你们怎么觉得的?相信公司的解释还是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