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大环境不好,拍电影,不挣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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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的石头》2亿1000万票房,前1亿8000万,三家公司能拿到1.8亿✘91.7%41%=6767万。

1亿8000万到2亿的部分,能拿到2000万✘91.7%36%=660万。

超过2亿的部分能拿到1000万✘91.731%=284万。

(PS:之所以是91.7%,是因为要扣除5%的电影专项基金和3.3%的税,总票房的91.7%才是制片方和院线方能分的部分。)

总计7711万,扣除给中影的10%的发行费用(拷贝和人工),还剩6940万。

600万的拍摄成本加上800万的宣传费用,投资一共1400万,净利润5540万。

而星河影视又能拿到其中的3324万。

港台东南亚等版权收入,星河影视公司能拿到其中600万。

电视版权、音像制品版权、网络版权,也一共卖了1000万,星河影视公司拿600万。

3324万+600万+600万,星河影视总共收入4524万。

这么一算,林一诚不由暗骂,果然,这年头拍电影不挣钱!

辛辛苦苦忙活大半年,才挣这么点!

林一诚只恨自己没有赶上好时候,94年以前,却是制片厂强势的时代。

那个时候,一部电影的票房,制片方拿走70%,院线只能拿26%。

哪像现在,攻守易势,院线方翻身农奴把歌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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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一诚在考虑下半年做什么。

小说已经封笔,《鬼吹灯》还在热销当中。

发专辑,肚子里的存货真不多了,得省着用。

拍电影今年先不考虑了,扬名立万的目的已经达到,老二的位置还能坐很长一段时间,而且回报太低了。

进军院线,钱少了没用,钱多了不够,所以林一诚选择缓一缓再说。

互联网也是如此,目前大家都是在拿投资人的钱在烧,就看谁坚持不下去,然后大家一拥而上,吃掉对方的份额。

完全可以再过几年,等自己底气足的时候收购。

那么可选的只有一个了,拍电视剧。

林一诚笑了,出走半年,电视圈,你们的王又要回来了!

正好,目前公司人员已经不再那么寒酸,老林同志从陕省电视台找了几个愿意投奔林一诚的人。

再加上目前还在华策的刘明军那里,公司也算是有二十多号人了。

至于拍什么,先不急,先搬家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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