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内光线昏暗,将沈朝惜的记忆拉回来,她的眼神黯淡,透着一丝阴翳。
看不清沈朝惜的那一张苍白失去血色的脸,只听得到她的声音传来:“来沙城之前,你是不是查过我——”
沈朝惜声音压低,好似在询问他一件极其认真的事。
猛地,手握着车方向盘一个打转,在路边停靠下来!
他的手掌十分宽大,手指修长,骨节分明,薄薄的皮肤下映着淡淡的青色血管,指腹有薄茧,他的手腕绑着一条红绳,莹白的月牙石吊在绳下方,他的手指好似透着光。
“属下不明白大小姐的意思。”
听到他这句话,沈朝惜挑了下眉,透过后视镜,男人低垂着眉眼,瞳眸幽深,脸色暗暗的,似乎根本不敢去看她的那双眼睛。
但他的那双眼睛,却又足够镇静。
就好像,一切都只是她的错觉,她的怀疑,是错的。
沈朝惜:“余墨,你在好奇什么?”
这三年来,她好像从未认真查过他的身份,只知道他也是黑暗地带的人。
却被黑恶势力追杀。
后来她救了他。
“属下,只是想确保大小姐的安全。”
余墨低哑的声音开口,好像是在对沈朝惜问的这件事做出解释。
至于她到底什么时候察觉的……他攥紧了手里的方向盘。
“是么?”沈朝惜笑着勾了下唇。
苍白的唇瓣,在黑暗里好似带着一种虚弱,却目光落在余墨的侧脸上。
殊不知,就在这时,余墨的手机上弹出一个短信消息。
是东洲一带的天气预报。
两日后,夜晚,八时五十九分,有雨。
这样的短信,像是信息诈骗一样。
他一扫而过,丝毫不在意。
沈朝惜眼神暗了下。
其实她从未怀疑过他的身份。
这三年一直以来是他保护她,他做的那些事,全都是因为她。
包括杀人,血洗对家的娱乐会所,直接焚毁地下卖场。
她说她不喜欢他身上的血腥气,还有烟草气息,他也全部都改了。
她会撒娇,说半夜想吃提拉米苏,他也会冒着暴雨去给她买来。
她不喜欢穿鞋,总是习惯在别墅客厅里乱逛,他会给她把鞋拿到面前。
却时刻冷着一张脸。
他性格闷,性情阴冷,从来都不会主动跟别人多说半个字,说那些废话。
却一次又一次,在她面前低头,保护她。
他习惯了她的情绪不稳定,杀人不眨眼,习惯了她的坏脾气,恶毒。
可是不受束缚的狼鹰,真的会败给玫瑰吗?
看到车后座上的少女,脸色白得吓人。
余墨抿紧了唇,也不再去跟她说话。
而是手握着方向盘,继续发动了车辆前行。
沈朝惜受了伤。
而且还伤得不轻。
回到赢都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了。
“大小姐好!”
忽的,一道齐整宏亮的声音穿过云霄。
东洲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