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妩媚背后的杀机

看见对方在想方设法拉动套筒,林一凡急了。要是真被对方拉上了,那么他就可能要挨枪了;虽然可能不会死,但是却要有一阵子苦头吃。

于是,为了避免挨枪,林一凡不得不冒着抢夺枪支的罪名,冲过去,抢夺林珊珊手中的手枪。

林珊珊由于防备不当,一下子就被林一凡抢走了手枪。

手枪被前后,林珊珊大声喊道:“还给我!还给我!”,表情悲苦至极。

手枪是她唯一能威胁对方的东西,现在被对方抢走,她都不知道该如何教训对方,为自己出一口恶气了。

“还给你?那我岂不是在作死吗?”林一凡反问。

“你可知道,抢夺军警人员的手枪,可是要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林珊珊解释,欲要恐吓林一凡。

“我知道,但是我也知道警察不能随意开枪,所以我也只是在维护我的的人生安全而已。”林一凡淡然地回应,不惧对方的恐吓。

“你抗拒执法,我有权开枪!”林珊珊肯定道。

这是法律上明确规定的,如果遇到有以暴力方法抗拒的人,警察有权利开枪。

“我没有犯罪,你们偏要抓我;我不反抗,谁来保障我的权益?”林一凡大声质问,情绪有些激动。

“如果我真的冤枉你了,你大可去法庭告我,我自己会一个人承担所有法律责任;但是抗拒执法,就是你的不对!”林珊珊回答,情绪也有些激动。

“警察办事,也是要讲求证据的;证据不足,你们有何权利抓我?难道单凭一人之词,就可以定他人罪名了?”林一凡继续质问。

“你。。。”林珊珊突然被怼得无话可说。

因为没有实际证据,他们人民警察真的没有权利去抓捕任何一个公民。

瞧见对方突然对不上话,林一凡嘲笑道:“你什么你,回答啊!”

对方肯定是被他的质问问住了,所以一时半刻回答不了;或者根本就没办法回答。

林珊珊冥思苦想,过了不久,她终于想到了一条规定,于是回应林一凡的质疑:“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我们公安机关有权对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嫌疑人员带至公安机关盘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