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人要紧,林一凡希望自己能追得上。
用了两秒时间,他来到拐角处,然后转身进入大酒楼右边的的大巷子。这时,他看见两名黑衣人正往一辆停靠在大酒楼边上的白色面包车走。
此时,白色面包车的车门已经打开,只要这两名黑衣人把手中的麻包袋往车上一扔,然后再跳上车,林一凡就没有任何办法了,除非他有枪。
林一凡一定要阻止这两名黑衣人的疯狂行动,解救人质。于是,他拿着手中的刀子,朝一名黑衣人的大腿投掷过去;接着自己再迅速奔跑过去。
这是一场人与刀的速度较量,林一凡一定要在刀子到达后不久,制服另外一名头戴头套的黑衣人。
刀子轻薄,所受的阻力非常小,因此速度极快;而林一凡马力全开,努力追赶刀子的步伐。
“咻!咻!哧!”
三秒后,刀子插中了一名黑衣人的小腿,顿时让其跑不动了。
另外一名黑衣人紧急接过麻包袋,继续往白色面包车走。
此时,白色面包车距离他只有三米远,很快就能到达。而白色面包车司机也意识到情况不对,立马发动了车子,使了出来。
他的车子是靠在大酒楼的墙边的,而且前后都有车,所以他要使出来才能直走。
林一凡与白色面包车的距离大概有六米,所以他两秒之内就能追上那名抱着大麻包袋走的黑衣人,前提是没有任何阻碍。
可是,现实总是残酷的,不能事事顺心。那名被刺伤的黑衣人,拿出锋利的刀子,拦在林一凡的前面。
“伤残的废人,有什么资格拦我?”对于这名被刺伤的黑衣人的阻拦,林一凡不屑一顾。
他飞速跑动,接着凌空一跳,借助强大的惯性,一脚踢去。
本来这名被刺伤的黑衣人想用刀子捅穿林一凡的脚掌的,可是他没有预料到林一凡的速度会这么快;他刚抬起手,对方就踢到他的身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