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手撒手!”尖锐刺耳几声吼突然传来,金秀梅端着大铁盆,着急的冲着季安宁走过来。
“安宁,你整啥呢,别浪费我这些鸡食儿,都喂过了。”金秀梅也不想给季安宁使脸色,可这结婚大半年了,肚子连个动静也没有,还让她白高兴一场,哪能好好说话。
金秀梅心里堵得慌,看什么都不顺。
偏偏儿媳妇也是头一次主动干活,金秀梅斟酌了会,“安宁,你拿着钱,去隔壁你宋伯那,买几副对子。”
这个年代,识字的不多,能写得一手好字的更是少之又少。
且能写了好字的,也不一定能写的来毛笔字。
宋家就在顾家隔壁,一家子的书香气息,宋渊年轻时就在学堂里教书,会写毛字,现在老了,过年过节,就靠帮人写对子挣钱。
所以每逢过年节,西区的住户都会去宋家买对子。
金秀梅话音刚落,立即又打住:“算了算了,你别去了,让你妹去。”
金秀梅瞧了一眼季安宁模样,暗暗叹了口气。
当初老宋家就想让他闺女宋颖配给顾长华,那宋颖身段好,样貌好,听说现在还在城里当了小学老师,现在想想,还真不如和宋家结了亲。
让季安宁去宋家买对子,金秀梅都嫌脸面过不去。
金秀梅吆喝了一声:“丫丫,你去你宋伯那一趟。”
季安宁自然不知道这一瞬的功夫,金秀梅心里打了多少个弯,她的主意力全放在了写对子上。
她黑白分明的眼睛珠眨了眨,她怎么忘了,她也有这门手艺呢。
季安宁当初也专门学过书法,人一旦有了钱,她就得把自己往高雅了展,这叫艺术,季安宁自然随波逐流,也跟着高雅了几年。
什么楷体行书小篆她都学过,想当初她写的字还被裱起来过呢,写几副对子,根本不在话下。
现在她还没想好新的赚钱路子,但眼下就是个机会。
“妈,宋伯那对子多钱?”季安宁心里已经定下了主意。
她要是卖,也不能在西区买,得到集市上摆摊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