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九十年代后 天誉旭日 3102 字 1个月前

少华回到宿舍兀自没缓过来,今天的经历也太丰富了,一时还消化不了。

向岚也好不了哪里去,情绪波动很大,真是太巧合,竟然是在这种场合上遇见少华!在情窦初开的年龄,少华便以他的直接方式闯进了她的世界,后来被学校开除,曾内疚了好长一段时间。从那时起,开始留意少华的点滴,可惜高中的时间紧奏,自己的社交范围也不大,只知道他到了市二中,后来就渺无音讯了。

高考后,在精品店碰上他,两年积攒的情感,让向岚破天荒的向他索要礼物,这已经是她最大的突破。那时如果少华借机和她联系,她一定会答应。

事情的发展并不如向岚想象,少华只是送了她一张明信片便没有了下文。为了这件事,向岚好生失落,整个暑假都在胡思乱想,是不是我所表达的意思还不够明白?是不是少华对自己还有怨恨,已经移情别恋?直至领到华南理工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又想,他考上哪间大学呢?会不会考得很差……

大学后,向岚成为院系里的“小师妹”,众多男生追逐的对象。多才多艺,样貌出众,当然稀罕。新的环境,更广阔的天地,让向岚慢慢的淡化了对少华的想象。或许,他已经在深圳的某个角落打工了呢?夜深人静的时候,偶尔忆起过往,向岚便会这样安慰自己。地位的悬殊,让向岚越来越相信过去的已经不可再追,现在才是实实在在的大学生活。她已经有了自己的圈子。

转角遇到爱。正当向岚专注于当下的时候,竟然在操场上见到了少华。径赛一直都是她喜欢的项目,高一的时候,少华就是长跑运动员。今天的短跑很激烈,吸引了众多的目光,向岚就是其一员。在速度与激情的比拼中,赫然发现少华也在其中,那一刻起,向岚的眼睛就没有离开少华,内心既激动又感慨。

少华摔倒的瞬间,向岚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上,急匆匆赶过去,迎面听到的就是少华说她是女朋友。一切都没有准备,来得太快,整个人都懵了。接着就忙着为他找冰块,沙布……在草地上为他包扎时,澎湃的感情才如缺堤的洪水,一发不可收拾。都说高冷的女生一旦热情起来就像奔流的熔岩,有着非同一般的摧枯拉朽的气势,果真不同凡响。

三年多了,向岚等了三年多,一千多个日夜积攒起来的情感,可以熔化一切。于是便有了草地上那让少华吃不消的一幕。可惜,少华说的那句话不是出自内心的笃定,而是另有他用!一下子心情跌到了冰点。为了掩饰尴尬,借坡下驴,趁着少华说脚痛,送他回宿舍。

送少华回去以后,向岚再也没心思观看比赛,一个人徘徊在学校的林荫小道里,心潮起伏。若不是遇见,一切也就过去了,偏偏又遇见了!若不是他说那句话,自己或许也会冷静,就像久别重逢的朋友,会很热情,但不至于忘情!唉,怎么是这么狗血的剧情呢!向岚无奈的叹息,太没有女生的矝持了。

向岚的矛盾是女生从感性回到理性后的正常反应,有甜蜜,有害羞,也有自责……少华就不同了,他更多的是混沌。精神和身体感觉的交织,愰愰然不知身处何方了,只有右脚时不时的痛感才让他清醒片刻,回到现实。

向岚的热情似火,让他窒息,让他明白里面沉甸甸的感情。想不到平时冷冰冰的向岚竟然有这么两极的表现。向岚越热情,少华就越害怕。他已经有女朋友,不想再节外生枝。想到建萍,深深的负疚感又涌上心头,自己不该这样伤她,虽然是无心,但也是因为自己的口花花才导致!越想越内疚,右脚感觉更痛了。

原来冰块早已融化,剩下沙布湿答答的裹着,非常不舒服。向岚去哪了呢?还要敷冰吗?少华又想到了向岚!

百无聊赖,一个人躺在床上,看着空荡荡的宿舍,少华仿佛听到了操场上的加油声。他们一定很投入,热血沸腾的比赛,气氛一定很好,自己也曾是赛道上的一员,亨受万众瞩目的荣耀。一个可恶的气球却改变了所有,念及此事,内心就郁闷难受,久久无法释怀。

哪里也不能去,冰块消融后,脚踝的地方又开始一阵阵的痛,连带脚面都有发热发痛的感觉。伤筋动骨100天,一想到往后的几个月都不能自由活动,生性活跃的少华就头大,越想越愁。不能被动的等,应该主动医治,强烈的念头让他从床上爬起,环顾四周,书架上除了书还是书,抽屉里也没有医治跌打损伤的药!同学们怎么还没回来,看表已经差不多12点,应该也吃完饭了吧!

什么都没有,颓丧的少华重新躺下,莫名的孤独。不知过了多久,走廊里陆续有了走动声,不一会,便传来同学们的嬉笑声,他们大声的讨论谁谁跑得快,哪个跳高的靓女身材最好,自然的就会有人打听是哪个院系的,学什么专业。少华静静的听着,心里好笑,暗骂:“一群饿狼……”

小主,

好不容易,寝室的同学回来了。一进门,书记便嚷嚷道:“果然在宿舍,好在我有先见之明,帮你打了一份饭。”

少华坐起来,感激涕零,接过饭盒,直接在床上吃了起来。

秘书凑上去,趴在床栏上问少华,今天那个靓女是你什么人,怎么又冒出一个女朋友了,你小子艳福不浅啊!

少华低头吃饭,他现在只想自己一个人静一静。

书记拍了拍秘书,说:“人哋系同乡嚟咖,今日少华帮咗我一个忙。我哋唔好去嘈佢啦。”

少华抬起头,嘴里的饭还没咽下去,腮帮子鼓鼓的,眼睛里满是感激。还是书记了解自己。现在他什么也不想说,只想吃完饭就躺着,让自己的思维停顿,最好时间也停下来,亘古不变,天地混沌,什么都不用想。

秘书听说向岚只是少华的同乡,不仅没有离开,反而趋近他,咬起了耳朵。

“你同乡是读什么专业的,介绍给我认识好吗?”

少华心中一紧,秘书竟然打起了向岚的主意。少华不假思索的头摇得像个拨浪鼓,如同小孩子舍不得分亨自己的玩具,内心不自觉的抗拒。

“耶,识你咁耐,介绍个靓女比我都唔肯,又冇系你嗰女朋友,使乜咁估寒啊!”秘书突然增大声量,很不以为然。

“你唔系有佐女朋友咩,以前煲电话粥,煲到全宿舍嘅200卡都比你煲埋晒。依家又想食住碗里嘅睇锅里的?”少华也不甘示弱,旧事重提秘书大一时的傻事。

秘书脸色胀得通红,摆手说:“别提芝麻绿豆的陈年旧事了,那都是我的一厢情愿,你也不是不知道!”

秘书说的是事实,少华也知道他和那个女同学没戏,早在大一的睡前会议中就成了公开的秘密。现在硬拗只是为了找个搪塞他的理由,归根结底是不想看到向岚投入其他男生的怀抱。如果是向岚自己认识的男朋友,少华坦然接受,要自己为她介绍男朋友,无论如何也做不到。这也是少华的一个小小的私心了。毕竟,向岚曾是他人生中第一个喜欢上的女孩,再怎么也没有那么大的胸襟把她送出去。

看到秘书和少华较上了真,书记忙在旁边打圆场,拉开秘书,悄声对他说:“你知道今天那个靓女是少华的什么人吗?她就是少华高中时暗恋的那个女同学,为了她,还被学校开除。你要他做月老,岂不是为难他吗?”

原来其中还有这一层关系,难怪少华前所未有的决绝。秘书只能叹气,心里的千千结让他坐立不安。少华不肯介绍,就自己行动,既然同一个学校,总有见面的机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