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哥,你就让我跟你混吧,求求你了。”
杨文瑞半蹲在我的腿边,讨好的帮我捶腿。
“滚。”我已经和他说了将近半个小时,嗓子都冒烟了,可这家伙执着的很。
他一早就带着那几个奇装异服的朋友来到了步行街的办公室,又是买东西,又是端茶递水,目的只有一个,要我收他做小弟。
“大哥,你看啊,我爸是刑警队大队长,乐乐,你过来。”
杨文瑞一招手,叫乐乐的女孩儿蹲在我另外一条腿旁,笑眯眯的看着我。
“乐乐的爸爸是副队长,你要是收了我们,以后谁还敢惹咱们呀,对不对,还有他们几个,爹妈都是当官的。”
我都震惊了,好家伙,原来是一帮官二代呀。
“你多大呀。”
“十四。”乐乐叫郝雅乐,染了一头红发,鼻子上有个闪闪的鼻钉。
“姑娘,听我一句劝,回去好好上学,你这还没成年呢。”
“大哥,我们成年了。”
“对呀,我们成年了。”
“成年个屁,就你小子,别躲,就是你,看起来也就十四五吧。”我指着杨文瑞身后站着的一个小小子,他嘿嘿一笑,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
“真要跟我混?”
“那当然了。”杨文瑞还在给我捶腿。
“行,跟我混,就要听我的。”
“大哥,你说,我们肯定做到。”
“先去把你们头上的毛给我染回来,再把身上衣服给我换了,最后,回学校上学去。”
“大哥,你这是......”
“做不到?”我故作生气的样子。
“是不是只要做了,你就带我们混。”
“是。”
“嗯~~~那好,说话算话。”
“嗯。”我敷衍的点了点头。
“那大哥,你先给我们点钱,我们…”杨文瑞不好意思的说。
“草!”
最终,还是被他们讹走了一千块大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