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波辞职还没两天,又接到了洪兴宇的电话。林莉通过关系,今天把洪兴宇先保了出来,本来想把肖建和另外三人也一起保出来,但没办成。
洪兴宇以前是卖家具的,后来家具生意不好做了,欠银行的贷款还不了。李诚介绍洪兴宇和林莉认识,说林总准备投资一个法务公司,由林莉投资,洪兴宇作为公司的负责人占15%的干股。
有人投资,自己只需要出面就可以占股,洪兴宇当然求之不得。找一些律师挂在公司里,办了律师事务所的执照,因为法律事务所的主要负责人必须有律师证,所以,在工商注册信息中,法人和主任都不是洪兴宇,从表面上看,洪兴宇是实际控制人。
在公司拿工资的七八个人,坐班并有律师证的就凌波一个,因为凌波刚毕业不久,工资要价不高,而一个工作了五年以上的律师,月薪至少得8000以上,而凌波只要4000。凌波平时并不参与具体的催收业务,只负责合同文件的法律条款。
洪兴宇让凌波到公司一趟,说有些事还需要和凌波谈谈。凌波只好先把买菜的事放下,去了洪兴宇的公司。
“波儿,虽然你辞职了,但有个事还需要你去做。费用你放心。”洪兴宇让凌波和警方交涉,把肖建他们给运作出来。
“洪总,肖哥他们这次恐怕不好弄出来。”凌波小心地说。
“咋就弄不出来了?欠债还不准人收了?”洪兴宇说。
“从行为上说,肖哥他们的确涉嫌寻衅滋事,而且,肖哥他们几个不但带了油漆、横幅,还有两把管制刀具。从主观上说,有动机,从行为上说,构成四川民宅。”凌波依然小心地解释。
“那是民宅吗?MMP,那是衙门。要是平头老百姓,老肖他们早就进去了,横幅也拉上了……MMP,太不公平了!”洪兴宇按自己的逻辑说着。这样的事他们没少干,而且不但没出事,效果还好。
“这事……”凌波还想解释。
“这事就交给你了。我只看结果。今天,你弄一下材料,明天就去派出所。”洪兴宇说完,从大板椅上起来,拿起包就往外走。
“到财务那领五千块钱备用金。先用着,不够跟我说。这事肯定也要勾兑,把人弄出来,花点钱,也是该的。”说完洪兴宇在外间大着嗓子说:“小李,一会给波儿借五千备用金。我回来再签字。”说完,洪兴宇出了办公室。
李诚的意思其实并不是要洪兴宇把肖建他们给捞出来,只是需要一个人跟警方交涉,能制造一些压力更好,实在不行,至少可以和警方斡旋。于是,洪兴宇就想到了刚辞职的凌波。
凌波回到自己从前工位。打开电脑,电脑应该还没有人动过。凌波辞职那天,把电脑上的个人文件删除了,但公司的文件和资料还保留着。凌波看着资料,理着头绪,看看这案子该从什么方入手。和警方交涉?寻衅滋事被拘留,恐怕除了取保没有其他的办法。而洪兴宇的意思是要给警方造成公司准备起诉警方的态度,而且以律师函的形式送到派出所。
凌波实在找不出可以作为起诉警方的法律依据,而洪兴宇的说法是:法律总有空子,就看你怎么去钻。
他想起一位学长律师的话:律师是干啥的?就是为委托人找到法律的空子,然后争取最大的利益。
凌波也想起了职业律师的宣誓词:“忠于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维护正义,诚实守信,勤勉尽职,依法履行律师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扞卫法律尊严。”而现在,凌波觉得自己不但不能维护正义,反而成了一些不法行为的帮凶。
还没等凌波理出个头绪,微信上又传来了孙赫涨房租的通知,这下,凌波彻底被弄的心焦泼烦(方言:烦躁)。他突然很羡慕老房夫妇,虽然累,但钱挣得心安。他再次冒出了辞职的念头。
“小凌,过来把备用金领了。我一会要出去。”小李又在催凌波去借备用金。
“李姐,今天先不忙。有事你先走。”凌波看着已经是屏保的电脑,心里突然醒悟过来,自己已经辞职了,为什么还要听洪兴宇的?
凌波关上电脑,出了洪兴宇的公司。
买了菜,凌波的心情竟然好转起来。有一种卸掉包袱的轻松。他从农贸市场出来的时候给洪兴宇打了电话:“洪总您好!非常抱歉,家里有点事,你说的事,我恐怕帮不上忙。”
“波儿,才辞职没两天,就不听招呼了?”凌波听着洪兴宇这毫无逻辑的话,有点好笑,我既然辞职了,还听什么招呼?嘴上却说:“洪总,这次实在抱歉。你还是另外找人吧。”
凌波说完挂了电话,这也是凌波第一次主动要挂洪兴宇的电话。凌波感觉到一阵快意和轻松。真是,人不求人一般高!凌波想象着洪兴宇肯定又在骂“MMP!”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