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陷害(三)加更1章

说罢,便将小臂伸出桌沿,拿起一个凳子砸了下去。

秦阁老的小臂瞬间折断,鲜血横流。

其余几位阁老都不忍心看,难道他们都要如此拒绝吗?

太子道:“秦阁老不愧是当世大儒,不屈的气节令本宫钦佩。”

“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秦阁老又何必行此自残之举,不孝于父母。”

小主,

“况且,秦阁老身负国家重任,此举损害的是大乾的基业,对天下百姓不忠。”

秦延儒道:“纵是不忠不孝之徒,也好过遗臭万年,还望殿下成全。”

太子道:“刚才本宫是和你们开玩笑的,没想到秦阁老还当真了。”

“定罪诏书本宫已经准备好了,只需四位阁老署名就好。”

之前有五位阁老,但张贞运被罢官之后,便没再任命新的阁老,这个位置隆正帝本来是准备给周仁的。

吴体仁拿过太子递来的定罪书,只见上面写到:

天道昭昭,王法无私,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凡犯国法者,虽贵为皇子,亦难逃其咎。今有逆贼李铭、李镐、李铄、李锐、李钊、李铉,身为大乾皇子,不思报国之恩,反生不臣之心,屡次陷害大乾储君,谋杀大乾皇后,欲乱我大乾之江山社稷,此等行径,实乃天地所不容,人神所共愤。

经内阁审议,吴体仁、秦延儒、温宗达和傅英四位阁老均认定上述六位皇子有害储之罪、弑后之罪、乱国之罪,证据确凿,铁证如山。此等恶行,已触犯大乾律例之极刑条款。

太子念及大乾江山社稷之重,百姓安危之要,不得不依法严惩,以正乾坤。依据《大乾律》之相关规定,现将逆贼定罪如下:

一、逆贼李铭、李镐、李铄、李锐、李钊、李铉犯乱国之罪,依律当斩立决,以示国法之严明。

二、逆贼之家产,一律充公,以作国库之用。

三、逆贼之子孙妻妾,同罪论处。

四、此案其他涉案人员,如有违反大乾律例者,亦需依法严惩,绝不姑息。

法度严明,方能保世。望天下臣民,以此为鉴,忠君爱国,守法奉公,共筑大乾之盛世。

此诏既出,即行天下,各地方官员需即刻执行,不得有误。

隆正二十五年三月初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