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还是林父把林华给抓了回了,拿只手臂般粗的棍子追着他打,闹得全村人都知道。
这才让林华安分了一点。
但是现在林华突然觉得他们很碍眼,他甚至都不想和他们多呆一秒。
强哥笑着拍了拍比他高半个头的少年,挤眉弄眼的说:“华子,三毛那开了新店,咋们去给他捧捧场去。”
三毛在这个村可以说是地主的儿子,生活质量都要好一点,家里开了个小卖部店,好像最近开了一个小饭店。
林华不想去,他想去和小傻子玩,但是他想到家里的糖快没了,不如去小商店多买几包糖回来。
小傻子喜欢吃草莓味的奶糖,他得多买几包草莓味的。
于是林华跟着强哥他们去了。
晚上也就留在三毛家吃饭,他们开的新店,请了好多的人。
三毛是和林华差不多的年纪,他长得高高瘦瘦,面容清秀,但是皮肤却很黑,笑起来露出的牙齿很白。
三毛是个很热情的人,可能是家里有点小钱的缘故,为人也比较大方,是一个很讨喜的性子。
按道理说,向三毛这种人应该不会和这种地痞流氓混在了一起,可是三毛就是脑子缺了一根筋的,他觉得那些流氓特帅,死皮赖脸的要加入流氓的一员。
要不是他出手大方,经常会请客,不然谁愿意鸟他。
到底三毛就是这些流氓的冤大头,但是三毛却乐在其中。
在吃饭的时候林华喝了几瓶啤酒,夏天的夜晚还是很热,有一瓶冰的啤酒那是一件很奢华的事情。
这些啤酒完全不至于让人喝醉,林华的头脑一直很清醒。
强哥他们这些成年的男人完全把啤酒当水喝,他们更喜欢喝的是白酒,喝了好几瓶,他们有些飘忽忽的了。
这一桌都是男人,而且还是流氓,说出来的话无非就是围绕着女人,或者开着下流的玩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