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味居。”
高大鹏品了一下,感觉这个名字还真挺不错的,简单好读易记住,而且也有其特定的含义,珍味又通真味。
“我觉这个名字好。”高大鹏第一个赞同了李有财起的这个名字。
王婉如也觉得很好,没想到小学文化的李有财这肚子里竟然还有些墨水。
“嫂子,你的毛笔字最好,不如你来给咱们的酒楼写个招牌怎么样。”李有财提议道。
王婉如的毛笔字李有财是见识过的。
“这不好吧,我一个什么都不是的寡妇,来写这个牌匾,怕辱没了酒楼的贵气。”王婉如推辞道。
给人写匾这种事,一般都是一些有身份的人,要么是文豪,要么是身居高位。
这样写出来的牌匾,主人才好在其他人面前吹嘘,以此来拔高自己的身份地位。
“嫂子说的这是什么话,咱们这些人当中,就数你的字写得最好,你不写就只能花钱请人来写了,我可舍不得花这冤枉钱。”李有财笑道。
“写吧,你的字是我见过最好的毛笔字,比外面那些人强多了。”高大鹏也跟着说道。
见两位老板都这么说了,王婉如也不再推辞,欣然应了下来:“那我可就写了。”
“写。”
酒楼里没以后准备,还是高大鹏临时派人去买的纸笔墨水。
招牌虽然还没挂起来,但是珍味居的名字,很快就在酒楼内部传开了。
酒楼门口,李有杰骑着自行车载着黄娟,匆匆地赶了过来。
黄娟跳下后车座子,看着眼前三层的大酒楼。
“好大的饭店呐。”
“怎么样不错吧,这是我哥和高大哥合伙弄的,以后咱们再吃饭就到这来,比对面那个北味饭店强多了。”李有杰颇为自豪的说道。
“是大哥的饭店,又不是你的饭店,瞧把你给高兴的。”黄娟笑笑道。
“我替我大哥高兴呗。”
“他们肯定已经在里边了,咱们也进去吧。”李有杰领着黄娟一起走进了酒楼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