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这等身份,不该住这样的地方了。”小老头佝偻着身子,穿着短袖大裤衩子和人字拖,吧嗒吧嗒抽着烟袋,十分自来熟地上下打量着陈百顺。
旅店老板听闻有人过来扰了自己买卖,本来十分气恼,可当看到那小老头的时候瞬间蔫了下来,不光不敢反驳,甚至还谄媚地附和道,“是,陈圣王现在的身份,小店太过于高攀了,要去神仙道大酒店才是。”
小老头把目光移向塞着耳机听歌的吴笛,眼神瞬间亮了起来,“大侄女,长这么大啦!我的天,走大街上可绝对认不出来!”
陈百顺一皱眉头,看了看脸色不悦的吴法天,心想着这话怎么听着这么耳熟。
而吴笛则是一脸疑惑,看着一个老头用异样的眼神打量自己,又感受到他身上强大的气场,不敢招惹,后退两步,实际上耳机音量已是最大,根本没听他在说些什么。
“你小时候我还抱过你呢!只是就见了那一次,不认识也算正常。”小老头并不在意,呵呵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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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登,这些年在北境也没见你过得有多滋润啊,这小身板都快散架了,给自己准备棺材没有?”吴法天却好像并不害怕那老头身上的气劲,十分嫌弃地说道。
“小登,这么多年你也没长进,连圣王境都没突破,真是让人笑话。我可有一百五十岁的寿命,现在正值壮年,咱俩要是比起来,恐怕先进棺材的应该是你吧!”小老头也不生气,轻轻在鞋底磕掉烟袋锅里的烟灰残渣。
“李莫轩,你给皇室当狗,修仙资源自然少不了,北境天地灵气浓郁,到了神王境理所应当。我要是有这条件,怕是早就证得大道飞升成仙了!只是老子不齿寄人篱下,给几块肉就狂吠罢了。你还正值壮年?倒不如咱们都去仙榜上找个合欢娘们试试时长,看看你裤裆下面那狗篮子还顶不顶事!”吴法天直接破防,粗俗无比,面红耳赤地争辩道。
“找就找,你不已经找了那慕瑶吗?怎么,下面那玩意不行了就把人整死灭口?”李莫轩也不讲武德,直接开始拿死人开涮,要是被合欢宗的那些老太婆听见,指定要跟他打上一架。
那旅店老板在一旁看得一愣一愣的,在北境怎么敢有人这样跟李莫轩讲话?不要命了吗!只是看着李莫轩一点也不恼怒,看起来就是两个老友在斗嘴,互相开玩笑,暗道二人关系不一般。
想到这里,旅店老板的目光移到了陈百顺身上,想着这年轻人有现在成就必定不一般,人脉居然如此广阔。
陈百顺在一边都听不下去了,赶紧拉住吴法天,又偷瞄了一眼吴笛。好在吴笛塞着耳机坐在一旁,没听见吴法天的口不择言,不然肯定要骂这老东西不要脸。他看着面前的李莫轩,这传闻与真人反差也太大了点儿。
在他的印象里,李莫轩应该是那种气宇轩昂、一身正气、仙风道骨的老年硬汉,可如今见面,却是不修边幅嘴上不服输的猥琐老头。看样子,吴法天跟李莫轩的确很熟,而且认识许久,只是现在并不对付。
“陈百顺,按照辈分来讲,我也是你大爷。”李莫轩呵呵笑道,带着一行人来到了自己开的酒店,直接安排了无比豪华的皇家套房,吴笛兴奋无比,在套房里面选了一间大卧室就钻了进去,说什么要在浴缸里搞泡泡浴,门一关就再也没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