逗我呢?
有这样的小棉袄?小情人吗?
他怏怏地穿衣起床,走出主卧,嘴里念叨着“大魔王……”
……
吃过早餐,回到书房,给自己煮了壶茶,打开电脑的时候,他才感觉到自己的尊严在慢慢回来。
他最近越来越相信——码字使我快乐这句话。
甭管他在心心大魔王面前多没尊严、多屈辱,当他回到书房,打开电脑的那一刻,他的身份就是起点的白金大神,他是《不死龙戒》的作者,数以万计的读者,都爱看他这本书呢!
在那么多读者眼里,他相信自己的形象是牛比的,他们不会知道我给他们码字的那双手,曾经给大魔王接过粑粑。
他们不嫌弃!
话说,《不死龙戒》的剧情,最近已经迎来新的一波高光时期,转世成狗的男主,已经和女妖王相爱,这位由九尾妖狐修炼而成的女妖王的形象,已经被孙某人成功塑造成一个和大家固有观念中截然不同的九尾妖狐。
她的倾世美颜,没有颠覆大家的固有印象。
她的妖法强大,也没有颠覆大家的固有印象。
但她的善良、她的纯洁,却出乎所有书迷的意料,彻底颠覆所有书迷从小到大对九尾妖狐的固有印象。
从书评区和书迷群里的一些言论,就能看出来,不仅转世成狗的男主爱上了这位九尾妖狐,不计其数的书迷,也都纷纷喜欢上这只不一样的妖狐。
大家的评论太有爱,以致孙某人最近都喜欢上看自己的书评区评论了。
话说,码字多年,他早已养成平时尽量不看书评的习惯。
因为多数时候,他总能在书评区看见一两条,甚至更多的负面评论,有些这样的负面评论是中肯的,有些就完全是断章取义,他看多了,会心烦意乱,直接影响到自己码字的心情和状态。
所以,久而久之,他渐渐就养成了尽量不看书评的习惯。
就图一个眼不见、心不烦。
但最近他又爱上了看自己的书评区,因为不骂他的书评还是很好看的。
比如此时,他就在看书评了。
“我也是醉了,我竟然看一条狗和一只狐狸的恋爱,看得津津有味,有没有人能告诉我——我还有得救吗?——贫僧法号好色”
“没得救了!”孙某人笑着嘀咕一句,看向下一条书评。
“我最近常常在想,如果上古时期真的有九尾妖狐这个种族,是不是真的也有一只这么善良的九尾妖狐?——志在江湖”
“你想多了!”孙全轻笑一声,继续看另一条书评。
“老孙!答应我,这次就别再让男主转世了行吗?就让男主跟这个女妖王快快乐乐、没羞没臊地过下去吧!求你了,别再虐了!——皇乾坤”
“你想得美!”孙某人嘿嘿一笑,没答应。
“说实话,这本书我已经弃书几次了,每次作者搞死男主角的时候,我就火大,但没多久,我又乖乖回来了,因为每次重生后的剧情确实好看,但我还是要骂一句:老孙!你不得好死!我恨你!——紫色d爱”
对此,孙某人撇了撇嘴,嘀咕一句:“嘴上说着不要,身体却很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