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哥儿,要不我给你花钱开个娱乐公司,然后你把我签了吧。”李天见陆离点头,兴奋不已。
“不是,哥们你傻啊?”陆离听完嘴角抽搐。
花远超市场价的钱买歌,还自己不赚钱。
花钱开公司,送给别人,然后反手签自己?
“我已经有公司了。”
要不是他在林子鸢的公司,还真有些心动。
“有公司了?哪个?还招人吗?”李天心中已经打定主意赖着陆离了。
他的离哥儿在哪,他就在哪儿。
小主,
“纸鸢,我在自媒体部……主打一个自由。”
“牛逼啊,这几年势头最猛的传媒公司,离哥儿就是离哥儿,做什么都是最猛的!”
“呵呵。”陆离报以微笑。
他进纸鸢起初是拒绝的,被林子鸢收拾了一顿这才勉强同意加入。
而后挑了一个最小且最能摸鱼的部门。
“离哥儿,钱和车都转给你了,电子签发到手机上,你看下。”
李天鼓捣着在手机上弄了一个电子合同。
和上次合同除了歌名和代价不一样。
其他的条款变都没变。
“签好了,别埋没了这首歌。”陆离点进去链接在合同上留下了自己的大名。
这种电子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而且比纸质的更方便,更容易保存。
“我去练歌了,明天演唱会来找你!”李天说完后一溜烟就消失不见。
“今日负债总共减-!”
陆离看着【国际银行】的手机扣款短信。
好像也不算难?
只需要四首《两只蝴蝶》,或者八首《广东爱情故事》,又或者两部《豆破苍穹》……?
不过也并不容易。
这种现象级爆款,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
不然为什么那么多比之更优秀。
传唱更高的收益却没这么多。
“你们刚才在嚎什么?”许幼言打着哈欠,自卧室走了出来。
“写了首歌卖给了李天。”
“多少钱?”
“200万加楼下那辆顶配S级。”
“……”
过了一会。
许幼言听完歌曲小样,幽幽看向陆离。
“卖亏了,他每个月零花钱有500万,车也是他车库中最便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