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一个男人连自己的妻子,自己的孩子都保护不了,哪里来的尊严?
史国目前的遭遇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从这一点上看,史国的决定是愚蠢的。
雷克明道:“世俗的眼光或许是,但是这个世界需要一些愚蠢而简单的人,这样的人在过去几十年有很多,他们眼中都有一种东西,叫信仰。”
“就是这些人,在国家最落后的时候,将国家的脊梁骨挺起来了,才有了我们如今人现在的生活。”
“你班长是一个有信仰的人。”
陈军再次闭上眼睛,自言自语道:“信仰,在任何一个时代都需要,可惜眼下这个时代不同了,人们的日子过得舒服了,就会有越来越多的蛀虫冒出来,对这个社会没有了敬畏之心,可以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择手段。”
“这些蛀虫在社会中应该有不少吧,可笑,面对这样的人,竟然拿他们没有办法,眼睁睁地看着他们逍遥法外。”
“班长,你跟我说过,对敌人一定要狠,你说那些蛀虫算不算敌人?蛀虫是不是要消灭掉?”
雷克明微微一愣,看着陈军颤抖的身躯,这是要失控的前奏!
此时的陈军看起来很平静,可是他的内心已经处在那种狂暴的状态,随时都有可能像野兽一般爆发出来,彻底的失控。
雷克明曾经有过这样的体会。
在那段战争的岁月中,经常鼓励他的班长,在一次任务前,还拍着他的肩膀鼓励说,等这次任务结束回来后,带他去打枪,他一定成为最好的兵,不只是文艺兵。
雷克明备受鼓舞,就等着班长回来。
可是班长就再也没有回来了!
在知道班长牺牲的那一夜,雷克明也是这样的状态,谁跟他说话,他都不理,一个人静静地坐着,坐着。
最后,在黑夜中,他用班长送给他的油彩笔涂满了脸,带上一把匕首,就杀入狼牙特种兵都忌惮无比的敌人重地,将32名敌人全部杀死,还炸了他们的军火库。
当时的雷克明心中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报仇,杀人!
杀光那些敌人,为班长报仇。
雷克明一直到现在还能经常想起当时的想法,那是自己最疯狂,最无畏的时候。
眼前的陈军就是当时的自己,可是现在的情况不同,他一旦去杀人,这辈子就完了!
雷克明突然说道:“喂,小子,跟我说班长的故事吧,我也想听,你让我想起我的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