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六章:商谈

半岛之娱 姬酥 1126 字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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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亨民怔了半晌,他起初的打算其实是想签约CJ娱乐的,可惜对方根本看不上。

他之后也去找过其他的经纪公司,可是顶级的进不去,低配的又看不上,所以才会导致现在还只是个自由人。

如今LOEN的社长向他抛出橄榄枝,心里多少还是有点激动的,甚至还涌上了几分被知遇的感怀。

在他的眼里,LOEN公司虽然前身是音乐发行公司,在影视方面的经验并不是很足,但是LOEN公司强在它的背后有雄厚的资本支持啊!

而且,坐在自己面前的这位年轻有为的具社长,他的身份背景相比较于CJ娱乐的李在贤并不差,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如果合约合适,我可以选择签约LOEN,鄙人还得感谢具社长的厚爱。”李亨民思考了片刻,最后还是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具光宇微微颔首,他想签下这位导演,目的也就只有一个,网罗人才。

至于合约方面,他还是相当有自信的,留住一个导演也不算什么难事。

见李亨民也同意了这个邀请,具光宇清了清嗓子,缓缓开口提出他的要求:“关于这部影视剧,我要担任制片人。”

“制片人?”李亨民微微一怔,旋即面露好奇之色,又道:“具社长还对这方面感兴趣?”

具光宇微微摇头,笑道:“剧本统筹、资金成本、拍摄生产这些方面我都不会干涉,全权交由你来负责,而且我还会全力配合,满足你的一切合理要求。”

李亨民听到这,顿时就满头雾水,不解地问道:“那具社长的意思是?”

具光宇解释道:“我只要求选角和后期这两个方面由我来决定,希望李导演能重视我的意见。”

李亨民这时候算是明白了他的意思,无非就是想为LOEN旗下的艺人开个后门,亦或者是想为具社长的某些自己人开个后门。

不过李亨民也没有过多纠结,他也不想看见以后因为这些小事而发生一些不愉快的争执。

再者就是这也是应有之义,制片人本就该是剧组的主宰,摄制组的最高权力者,所以多为公司的老板或投资方在影视剧中署名制片人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