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假冒(7)

他转眼看向黎郑恩:“你呢?”

没等人有动作,他复又说:“出差?”

黎郑恩停了两秒,点了点头。

宋吟嗯了下,表示知道了。

林家司机很快就到,宋吟上车前问了声,唐白究说他打了顺风车,没有和他一道。

林庭遇在前座,宋吟在后座,车子启动。

……

回到的时候,A市下起了雨。

先是淅淅沥沥的小雨,后面势头变瓢泼起来,猛砸在黑车的挡风玻璃上,氤氲开细碎的水雾。

司机手搭在方向盘上,看着前面拥挤的车流,为难道:“少爷,前面的车太多了,恐怕进不去,要不然让你的朋友下去走两步,这是伞。”

林庭遇接过伞,看向后座的宋吟,打开车门时,声音也传到了宋吟耳朵里:“我送你到楼下。”

宋吟看了他一眼,没有谢绝好意,毕竟他确实需要一把伞,如果林庭遇能送他,是最好不过的。

他乖顺地和林庭遇同搭一把伞,往小区方向走。

现在的雨下得还不算大,没到需要赶回家的地步。

周末的街道热闹非凡,到处是人,脚跟挨着脚尖,一些甜点商铺的香气能从街那头飘到街这头。

林庭遇不喜欢人多的地方,在第三次被人踩到鞋后,脸色差到极点,他抿平唇,忍耐地站在宋吟旁边。

他一身休闲衣,那一看就价值不菲的球鞋和衣服品牌,让几个识货的人路过时都忍不住觑他,看见他的脸心说长得挺帅,再一看那脸色,再旖旎的心思都荡然无存。

更多的人在看他身边安安静静走路的宋吟,这年头,喜欢观赏美色是人的本性,但他们投过去的目光,都被严严实实遮挡住了。

看个屁看。

林庭遇心烦意乱地把宋吟挤到犄角旮旯,走在外面,谁看过来就去瞪谁。

这样走了一截路,林庭遇忽然怒上心头,捏着手机、指骨用力到苍白,咬牙迅速说:“我去买个口罩。”

宋吟仰起头,眼睛微微翘着,有点困惑于他突然的行为,却没多问:“你去买吧,我回家了,谢谢你送我。”

说着,就要转身。

林庭遇见他要出伞,连忙开口:“去哪儿?”

宋吟耐心道:“刚刚说了,回家。”

林庭遇急了,怕人走,直接开始狂吠:“回什么家,口罩是给你买的,你以后能不能戴口罩出门?你知不知道最近有多少下流肮脏的变态狂,特别喜欢你这种看起来清纯好欺负的,他们会在附近蹲点,盯上你之后把你掳走,拐回家摸你抱你什么恶心事都干,你逃都逃不掉,连门都出不了,只能被人从头到脚看干净。”

“你看刚刚那个男的,盯着你的眼神恶心得要死,他眼神都那么脏了,谁知道心里想的是不是更脏,他们这些男的,有几个好东西?”

大街上,个高人帅的男生逮着人一通乱说。

这一大串的长篇大论,直接把宋吟听昏了,搞什么啊,突然发疯一样……

最后,林庭遇以一句问话结尾:“我刚刚说的,你有没有听进去?”

宋吟抿唇:“你不要太小题大做好吗。”

林庭遇磨牙,声音都扬起来:“小题大做?你没看最近新闻有多少失踪案吗,你不要以为你是男的就没事,人变态起来管他是男是女,尤其是你这样……算了,我去买口罩,你以后戴着出门,帽子什么的也都戴上,能遮多少遮多少。”

失踪案的事,林庭遇比别人知道的内幕要更多。

林家作为A市不可撼动的企业家族,打听消息的旁门左道尤其多,一双手更是伸到了五湖四海,他知道失踪的人基本都是年轻漂亮、家世好的。

林庭遇看起来是真被气急了,他刚刚和宋吟一起走着的时候故意放慢了速度,一旦没控制步伐,一下就甩开了宋吟。

他在前面走着,眉宇皱起,直直地向前面一个拐口走。

宋吟握着他硬塞过来的伞,十分不解地盯着他的背影,接着,就看到一辆纯黑摩托车以刁钻的姿势开了出来,擦着林庭遇而过。

林庭遇刚刚嫌热,把袖口挽了起来,没有了衣物遮挡,他的右手臂直接被那辆摩托车划拉出一条非常长的血口子。

摩托车主人开着音响,醉心音乐,根本没看到他,也没想到发生了一场“血案”,拧紧油门就疾驰而去。

宋吟:“…………”

他在后面一五一十全看到了,又不好坐视不理,轻吸了口气,走上前去:“伸手让我看看。”

林庭遇拧眉,把手臂往后面遮了遮,“没什么好看的。”

也不是好面子,是真觉得无所谓,他以前被划过更深更重的伤口,对比起那些,这个真无关紧要。

宋吟面无表情:“伸手。”

林庭遇抿起唇,和他对视了几眼,乖乖伸出了手。

男生平时打球打得多,手臂的青筋分布和肌肉线条都很利落,此时那道横飞的血口便显得格外狰狞。

宋吟拿出一包纸巾,抽出张纸,低着头给他擦去口子上溢出来的血。

擦的时候难免有碰到皮肤,林庭遇直接就傻了。

盯着离他手臂特别近的一张脸,头脑是昏的,脊背是僵的,手该怎么放,脚该怎么摆,全不知道了。

好软。

真的好软。

哪有人的手这么软的?

林庭遇直邦邦地伸着手,脑子糊成一团,也没忘记做一个假设,假设现在拿块面团让他捏,他也会觉得宋吟的更软。

他乱七八糟想着事,随身携带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彼时宋吟已经擦好直起了身,把脏了的纸团扔进了附近的垃圾桶。

林庭遇短促地皱了下眉,用另一只手点开接通,还没开口,对面就传出欢天喜地的一嗓子:“林哥!”

林庭遇啧了声,烦死了。

又是那个喜欢跟在他身后的跟屁虫。

林庭遇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好人,因为他爸就不是个好的,老无赖生小无赖,从根上就黑。

但这也不代表他喜欢和那些爱溜须拍马的人交往,心中烦闷,正要让人有屁快放,眼角余光瞥见宋吟干干净净的小脸,话又吞了回去:“嗯,是我,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