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少,你仔细看,那一大一小两头狼,大的那头,比寻常狼,个头大上不少,强壮许多,是狼王无疑。
而小的那头,比寻常狼,个头小上不少,它走路,看起很不自然,行动也缓慢很多,若是近看,应该发现,他的前腿短,后腿长,应该是狈!”
“狈?卧槽,还真是狼狈为奸啊!”
白云海看再次看去,从模糊的轮廓看去,好像还真是这么回事,一直都是只是听说,但是没有见过呀,表示长见识了。
狼多凶狠,可是猎物好手,而狈多狡诈,可为智囊!难怪有这些点子,虽然在人眼里,这点智商,跟三岁小孩没什么区别,但是放在动物界,也是其他动物望其项背的存在!
狈行动不便,一般都是趴在狼身上,因此要依附狼,但是狈比狼更加狡猾,因此狼群经常靠狈指挥,以获得更多的食物。
这就是狼狈为奸!
实实在在的狼狈为奸!
“啊呀!真是糊涂了!”
食物?白云海突然想起了。不由得拍一下头说道。
“怎么了白少?”
“没事,我想到个办法,不知道是否有用?”
“什么办法,实在不行,我一会再下去宰个二十三头畜生,再上来。”
“不着急,看我的。我们先看看再说,就当长点见识吧。”
现在的处境,谈不上危险,就是有点累,本以为上树后,狼群就会离开。
实际上,太自以为是了。
说完,白云海从储物里面,拿出一个只鸡,就朝着狼群丢去。
那狼以为是攻击,就迅速后退,但是发现没危险后,闻了闻,似乎闻到了什么,就上去叼走,然后几只狼也冲过去,抢食。
白云海又扔下十几只鸡鸭,这些新鲜的鸡鸭是出发前,特意去菜市场买的,而且还是现杀现卖。
白云海以防万一,就准备了。
群狼看到一大堆鸡鸭从天而降,欢喜的开始抢食物,开始不断退出狼群,白云海又丢下一些鸡腿鸡翅。
很快,狼群只剩下二十三只围在原地。
“老雷,扔完了,动手!”
雷夺见状大喜,其实不用白云海提醒,他早就想动手了。他连忙跳下去,长枪挥舞,黑缨枪在他手里,如同死神握着镰刀一样,在狼群里不断游走,收割群狼。
白云海趁机也从树下跳下来,星光剑出鞘,剑光一闪,搞定一头。
叫自己砍人,或许还于心不忍,不到迫不得已,白云海不会做,要是砍狼,小意思,没这个心里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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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手那个快狠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