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琪先带林哲来到了一家卖表的,而且还是劳力士。
受香江影响,劳力士在粤省绝对是畅销货。
就连那些典当行,也把劳力士当成硬通货。
什么绿水鬼,黑水鬼通通不看,陈琪指着一块金劳敲了敲玻璃,业务员就把表拿了出来。
“哇,女士你真有眼光,这款表是目前最畅销的…”
一块表的价格都能买林哲半条命了。
林哲对表一窍不通,以前连块小天才都没戴过,更别说劳力士了。
陈琪拿起手表研究半天,最终拿了下来。
“就这块吧。”
据说表带都是金子做的,一出手就二十几万。
陈琪对林哲还真舍得。
“来戴上试试,男人衣服可以穿的差一点,但是表和鞋子一定要靓,这是男人的门面。”
说着,就把金表戴在了林哲的手腕上。
旁边的杨雪还以为自己听错了,赶紧拿过票据看了一眼。
确定是二十多万,杨雪差点没一屁股坐在地上。
“我的乖乖,二十万戴在手上?那不成行走的金子了?”
这么贵的表,杨雪想都不敢想。
不过从这一刻,杨雪也明白了,陈琪能给林哲的,她这辈子都给不了。
准确的说是全村的的女人加起来都给不了。
平时给林哲买个手机,还得回去编个理由,更别说手表了。
包括马霞也是,为了给林哲2000块钱,还不一定得攒多久的私房钱呢。
而陈琪一出手就是二十多万,还仅仅只是一块手表。
明显林哲一只脚已经踏入豪门了。
接着又带林哲去买了几身行头,临走的时候陈琪还送了杨雪一瓶香水。
叫什么粉色邂逅。
几百块钱也不多,但足够收买杨雪了。
趁着林哲上厕所的时间,陈琪故意问杨雪。
“像林哲这样的,在你们村肯定很受欢迎吧?小姑娘们还不得排队一公里?”
何止是小姑娘,村里的小媳妇但凡有点姿色的,哪个没和林哲有一腿。
都说有人是吃百家饭长大的,见过睡百家人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