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当初卖给当事人宅基地的本村居民却想要分一杯羹,也就是说有两方被赔偿方了。
“俺钱不要了,全给他吧,不受这气,太欺负人了。”
“大姐,别走啊,大局为重,事件还没结束,一切都还有回旋的余地。”
“我不管,我祖上的土地,一分钱不赔给我太说不过去了。”
……
半个小时后双方终于冷静下来了,期间,张辰不断用手机查询相关文件和案宗,还真挖到了更深层次的东西。
当时来自蜀川的王女士于二十年前以三万元购买了东瓯白鹿区于先生的一处面积为500平方的宅基地。
为了防止对方反悔,买卖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
顺带一提,这个地方刚好是瓯湖区与白鹿区的交界。
那个年代的三万不得了了,那就是三个万元户呢。
“俺们卖了老家的房,攒了半辈子的钱,压上全部身家,就想来这满是机遇的地方闯一闯。”王大姐诉苦道。
伴随着经济的发展,这片土地也被市里的人重视起来。
这处宅基地也疯狂升值,在十年前就涨到了七八十万,如今更是一座金山。
看到这处房产值钱了,于先生也眼红了放下手中的工作就到处咨询。
于先生还在几年前将王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将宅基地退还给自己。
“我那时也不懂,就当她是租房子的呗,哎呀,法律都规定不能买卖房子了。”这是于先生的原话。
因为根据土地管理法,非本村村民无权购买宅基地。
所以当初的合同被民事司判决为无效合同,而且此时的房产证上仍然是于先生的名字。
小主,
于是于先生拿着判决书要求王女士一家搬走,恶心就恶心在,当法官问于先生能够给予什么补偿,于先生只想赔偿当初的三万元。
虾仁猪心啊。
连法官都觉得不合情理,于先生却以十几年不收房租为由只愿意支付三万。
双方也就这么僵着。
又过了几年后,为了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改善住房条件,这个村的房子被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
于先生的房子能获赔一千多万,于先生想要分房。
林若初也在此时拿下招标。
现在为了解决问题,民事司的同志召集他们来工地协商。
张辰此时悄咪咪地绕到人群后面,找到林若初留在这的一个公关,然后将他拉到铁皮房后面。
“你叫什么名字。”张辰眯着眼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