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她组乐队的理由

Let it be。直译过来,就是顺其自然。算是我写给陆漓的歌吧。写给那个刚失去亲人,因为各种变故不得不搬到宋州来,不得不在陌生城市里上学时候的陆漓。只不过,我写这首歌的背景并没有告诉乐队里的其他人,宋昕妤加入乐队是写这首歌之后的事,所以她应该也是不知情的,否则也不会任凭唐骏修用这首歌发单曲。

“但是,去年在迎新晚会上,我听到陆漓唱这首歌。她一开口,我就痴迷了。她是天生的歌手,而这首歌就是最适合她的。我有亲戚在宋州大学附近开了家乐器房,我没课的时候就在那里帮忙。刚巧陆漓她们宿舍出节目的时候需要乐器当道具,是找我借的。所以我就认识了她。后来,她知道我会弹贝斯后,就要我教她弹这一首《Let it be》。我发现她学得很快,她是有这种天赋的。不到一个月,她就出师了。我便趁机提出要组乐队。陆漓一开始是犹豫的,但我劝说了好久,还把《Let it be》重新编曲,劝她演绎出有别于宋昕妤的音乐。直到去年十一月的某个周末,她从家里回学校,似乎心情不好,突然就约我出来,说答应我组乐队。”

去年十一月的某个周末?我仔细想了一下,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那次,我和陆漓聊起过去的事情,不知怎么地就惹她不高兴了,她大发一通脾气,周末都没过完就自己坐公交回了学校。

王智继续说:“乐队是组起来了。可是没有什么表演的机会。陆漓的想法,是要为《Let it be》重新编曲版出一只单曲。为了帮她圆梦,我开始联系宋州地下音乐圈的人。偶然的机会,我联系上了‘姥爷’。”

我略有印象,之前宋筱筱给我介绍过,这个代号“姥爷”的是个号称独立制作人的宋州地下音乐票友。

“姥爷愿意帮我们包装一下,给我们拉了一个鼓手、找了个键盘手,凑齐了现在的幺零工会。只是他也觉得我们有前途。他投的项目多了,而且主要是以收练习生的名义让人交培训费,动辄十几万,完全是商人嘴脸。不过他看上了陆漓长得漂亮,也没有收我们钱,只是让我们去各个场子免费表演。有的也不是什么正经场子,比如需要cosplay的,什么兔女郎的都有。那天您看到我们从酒店的电梯出来,其实我们不是在酒店,而是酒店的底层是个小酒吧。一般人都不知道,主要是地下音乐圈的人在那里玩。”

我大概明白了王智的意思:“所以说,你们其实是去表演的?去酒吧?穿着兔女郎装?”

王智吞了口水,解释道:“陆哥,我一直都护着陆漓的。也一直劝她要不算了。”

“是么?”我冷淡地说。作为陆漓的家长,我实在是无法忍受这种事。

“陆哥!你要相信我。我……我暗恋陆漓很久了。我不会让她受到任何伤害的……”王智神色激动,“那天以后,我就给姥爷抗议了,说我们再也不参加这种活动了。”

“那他怎么说?”

“姥爷一开始不同意。但后来不知怎么地,好像陆漓单独去找了他。总之就是我们不用再去酒吧演出了,而且还给了我们参加这次比赛的机会。姥爷的意思是,只要我们在比赛上表现好,就能到宋州音乐节上去表演《Let it be》重新编曲版,以后也可以帮忙买版权出单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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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找了姥爷?

我捕捉到了这条信息。现在联想起来,那天我和顾悦灵看到陆漓和姥爷在一起喝咖啡,莫非就是说的这事?

我对王智说:“事情我大致了解了。误会嘛,到说不上。总之呢,作为陆漓的家长,我不想看到她和谁从酒店出来。至于你说的这些事,更不是我想看到的。我希望你以后也别带陆漓去酒吧穿着兔女郎装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