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抓壮丁抓来的兵

根据国民政府1939年颁布的新兵役法,各省设立庞大的兵役机构,按人口征兵。兵役制度下,征兵是乡长、保长和兵役官员榨取钱财的良机,兵役制规定的是“三丁抽一”、“五丁抽二”,但是有钱人可以通过行贿,免去兵役。

早些年征兵国府还是会给钱的,这几年完全就像是做人口生意。

现在很多文件都公开了

(二:各部队接收壮丁率办,服装褴褛,给养多被克扣,以致冻饿而死,遗弃路旁,无人过问。如第卅四军由渑接收壮丁一百七十名,行至韩城而死去六十名,其余均瘦病无人色,等情。校长的责问电报。

注:河南渑池到陕西韩城,现在高速不到250公里,当年路况估计不超400公里。)

“大家都是被抓壮丁抓过来当兵的?”

人群中有人说道:“教导员,你是不知道,我们不来当兵没办法呀,乡里的保长对付我们的手段多着,我们想不来都不行,没有办法呀!”随着他的话说完,周围人都附和着。

“大家详细说说,我了解了解情况。”

一个皮肤黝黑的大个子说道:“我是也不想来当兵,当时我18岁,听说要征兵,我就跑到我外婆家去了,但是保长抓了我父亲,家里人稍信让我回去,我只能回去,同意当兵后他们才放了我父亲。”

一旁的人也说:“在我们那里,保长让谁去当兵,谁就得去,不然就找理由天天带人去你家,去了还要你管饭吃,吃完还管你要“鞋钱”,我家里交不起“鞋钱”,我就被乡里拉来当了兵,我当兵那年才16岁,是不够年龄的。”

“我家里还算有条件的,当初征兵征到了我家,我父亲花了50块大洋,才让我免了征兵的事情。不想第二年征兵又派到了我的头上,这次要200块大洋,我父亲送了一匹马和100块大洋,才没让人家追究。

第三年征兵前我就跑外地去了,没办法,人家抓了我父亲让我回去,要么出500块大洋,要么去当兵,家里没有那么多银钱,我只能来当兵。”

一个壮汉起身说道:“我是专门为人家顶替兵役的,家里也没什么人,人家给我钱就行。替别人到兵营后,找机会开小差,下次再替人当兵,这是我第三次替别人当兵了,这次被你们围住了,没跑掉。”王致远听了他的话,打算思想改造后让这人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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