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好清洗方法,叶春沅才闻到自己一身的血腥气,一路走回来也遇见不少人,就算自己有心掩藏估计也是白干。
仿佛感应到了什么,叶春沅将院门撇开一点,果然看到不少人往自己瞅。
王雨乍然看见院门被打开,猛然间收回目光,假模假样的拎着水桶往水房走。
妈丢,这女罗刹。
叶春沅怕是意识不到,自己一脸的血迹,加上刻意扮凶的神情,等闲人士怕是都不敢多看他两眼。
嘀嘀咕咕的将门又关上,叶春沅抱着背篓往厨房走。
一抬起来才看见地上一个圆形的血痕。
叶春沅:“…………”
再回想起来自己一路刻意的动作,嗯……
还能怎么办,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吧。
怀揣着沉重的心情,抱着背篓一路小跑到厨房,先一块块的将肉上的皮毛切下来,什么叫面目全非,什么叫血肉模糊。
“可怜的小白兔,对不起,我没办法,你想吃我,我也想吃你,就是浪费了你这一身光滑的皮毛,我的错,我的错,是我业务不熟练,下次再遇见你的同伴,我一定温柔一点。”
嘴巴里振振有词,叶春沅两只小手直接被染成了红色,叶春沅有点作呕。
呕完一声,又连忙哄自己,“这是肉啊,春沅同志,这是肉,呕!没关系,熟了就香了,呕!”
“春沅!春沅!”
冷不丁听见有人喊自己的名字,叶春沅呕弯了腰,茫然的抬起了头,谁?
谁还能知道我的名字,独在异乡为异客的小叶脑海中突然划个一个熟悉又陌生的身影。
“唔!”
“我来了,我来了!”
叶春沅跑到院门前,伸出爪子刚打算开门,突然看见了自己两只血淋淋的爪子,忍不住思忖着跑回去洗干净大概得要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