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朗在工地上搬了两个月的砖,已经是一副铜皮铁骨,一手老茧哪是胖子的肥肉能抵挡的。胖子完全没想到秦朗的手掌如此结实粗糙,本想以脂肪取胜,反倒把自己的小肉手拍的通红。
秦朗拍了拍胖子:“你叫哎哟,还是叫卧槽,难不成叫好疼?”
“胖子叫刘飞。”靠着窗户坐着一个精瘦的金丝眼镜男,白皙的双手捧着一本线装本《金瓶梅》。
说话同时已起身,轻轻合上爱书,推了推镜框:“你好,沪市李金廷。”
听到李金廷三个字,秦朗不由瞳孔剧震:“不会这么巧吧,上一世胡润百富榜最年轻富豪李金廷,被华尔街称为东方鬼才的李金廷居然和我一个宿舍?”
名字、年龄、籍贯都对得上号,别的可能是巧合,那本线装本《金瓶梅》可是李总的最爱。李金廷接受媒体采访的时候经常说:“我看的是人性。”
秦朗迅速从震惊中回过神来,笑着说:“金廷兄好眼光,这种线装本《金瓶梅》可不常见。”
李金廷自小被家里人夸眼光独特,不过还是第一次因为这本“小黄书”被夸好眼光。
“秦同学也好看这个?”李金廷伸手用力握了握秦朗的手掌,颇有种英雄惺惺相惜的味道。
秦朗一脸正气:“略懂略懂,不过我都是带批判的眼光看,论写人性,《金瓶梅》是《红楼梦》的祖宗。”
说完这话,李金廷的手握得更紧了,嘴里还不停的念叨:“妙啊、妙!”
秦朗初次见面给李金廷就留下了不错的印象,对于这种背景深厚的未来大富豪结交可没有坏处,更何况是舍友。
“行了,我看你俩今晚睡一起得了。”胖子打断二人你侬我侬。
“咱们宿舍不是四个人吗,还有一位兄弟呢,胖子你不是说宿舍齐活了?”秦朗疑惑的问。
“另外一个叫伍涛,和我一样是燕京人,咱们宿舍不是今天齐活了嘛,他去定餐馆了,那个馆子可不是那么定,得提前排队,晚上咱们好好搓一顿,庆祝庆祝。”胖子说完还不等秦朗收拾床铺就拉着二人向校外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