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六章 30位创业领袖

初次合作极其成功。

方沂所佩戴的劳力士日志型是该系列中档次最高的,包括表盘在内18k全金,市售价在二十万以上,其下还有间金型、全钢型——崛起的中产阶级年轻人一般选择购买后面两款。一方面是收入限制,另一方面也是表款本身的气质更为活泼,金银相间的颜色在较多场合更容易搭配。

全身金光的大金劳戏称为“老人表”,不够胆的人戴上去就像是小孩穿了大人的鞋子,不但不能使你增添光辉,反而制造笑料。方沂是劳力士亚洲区首位真正意义上的品牌代言人,但他不是第一个形象大使,此前先后有其他男星尝试为劳力士站台。

这些男星基本上选择更为年轻的“水鬼系列”,而劳力士日志系列,作为最经典,最经久不衰的元老系列,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代言人,更不要说亚洲人。

现在碰到了方沂。

《时尚芭莎》形容他的手腕是:“世界上最贵的一只手腕,也许应该把一千八百万的代言费全拿去购买商业保险,劳力士总部再合情合理的拨出新增代言费,毕竟从现在起,这个辉煌而富有内涵的系列,找到了属于它的栖息之地。”

国产版《vogue》转载了青色、白色两种不同风格的定妆照,并附上拍摄时发生的小故事:“日志型作为劳力士的跑量大户,我以为它只方便出现在007英国特工的手腕上,从装弹上膛的那一刻隐隐露出金边,在刻意隐藏的精致衣袖下,一颗名为‘华贵’的金色子弹已经悄悄射中我。”

“但我要诚心诚意的说,我愿意。”

劳力士的主战场,钟表类杂志则有更多肉麻的吹捧文,《名表论坛》、《世界腕表》、《亨吉利时间》好似得到了冲锋号,纷纷在新一期月刊中更新了宣传物料,除此之外,由德国本部杂志和京城大学合办的《手表os》以较为学术的角度,解释了为什么这次的合作抓人眼球:

“虽然是较为稳重的款型,但阴差阳错的选择了36mm的表径,比起大一圈的41mm表径,在代言人的手腕上尚且合适,白皙的肤色如同上好的白玉,竟与金色相得益彰;”

“整体偏素的构图是重中之重,代言人手上遮住半张脸的白纸扇更是绝妙,没有任何图桉,不显得喧宾夺主,而诱使看客视线转向有颜色的地方,那自然是金黄色的腕表;”

“代言人的个人形象也是重要原因。大众的固有印象会影响对事物的判断,好比国王戴上了冠冕,骑士拔出石中剑,不让人觉得奇怪——方沂场内场外的个人经历,使得大众预先设有‘贵气’的想象,而配图也的确满足了这样的想象。”

“这是一场精妙绝伦的构图,也是一个符合定位的代言人,任何一个缺一不可。代言人当然并不是第一次代言腕表,但只有劳力士才能引发这样的效应……”

——“这些杂志还真是肉麻,之前几乎不怎么注意到我,现在却能从任何一个角度找到事情的合理性。”

“难道代言前,和代言后,我有什么天翻地覆的区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