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三章 权利是争取来的!(求月票)

只是,由方许镜出马,这可不常见!

“对啊,带了吃的过去,人家却不让带着进去,你说说,我这只能起诉了,谁让咱没本事呢。”方大状呵呵笑道。

里面的审核小哥顿时不说话了……

尽管时间很仓促,但一来案情确实简单,二来嘛,方大状还是方大状,在起诉材料这一块那真的是拿捏的非常好!

没有多久,小哥就已经通知,可以立案!

“好了方老师,您回去等着就行,我们到到时候打电话通知您,对了,您和其他起诉的这五位同志都在魔都吧?”

“对我们都在,我们是华栋政法的学生。”后面的王乐乐开口道。

“方老师最近再给我们做讲座呢。”

得,小哥不说话了,这相当于什么,相当于教授带着学生出来社会实践……

而且选的还是梦幻乐园这样的庞然大物。

周毅也已经拿到了立案回执,王乐乐三人回了学校,她们准备和其他同学一起商量这个官司该怎么打。

而另一边,周毅回到酒店,则开始准备视频!

公司那边已经有了工作室,所以将素材和要求发过去,让工作室进行剪辑,剪的又快又好。

就算是哪里不对,再打回去重修改一遍,那也就对了……

周毅要做的就是等视频剪辑好了,进行自己的配音。

然后他突然发现,自己现在好像成为了万恶的甲方,而且还很享受这种让对方改视频的感觉。

唉,我又成曹操了……

大概因为这是老板给的第一个单子吧,那真的是速度很快,也就是两个小时以后,那边已经把样片发过来了。

周毅看了看,没话说,比他自己剪辑的质量要高多了。

毕竟他周某人说穿了只是一个开挂的,剪辑的本事说起来也不是最专业的那种。

比起公司专门的人才来说还是差点。

那就开始录制视频吧!

“各位亲爱的观众老爷们大家好,我是你们的老朋友阿毅,说真的,这期视频我本来没觉得会有。”

“但是没办法啊,这走到哪里都能遇到事,或者说,这些事本来就有。”

“事情是这样的,我前几天来到了魔都,然后今天去梦幻乐园玩。”

这一段周毅配的是王乐乐他们在门口和工作人员的争吵。

“前面这三个也是观众老爷,她们和我们偶遇,也是进里面玩的,结果大家来看,对方无论如何都不允许她们进去。”

“说不允许自带食物,这是园区的规定!”

“各位,我阿毅是个屌丝,这是我第一次来梦幻乐园,讲道理,我以前从来不知道,这里居然不能自己带吃的!”

“用前面那位观众老爷的话说,我们进故宫玩,人家都允许带吃的,怎么一个乐园就不能了。”

“于是报了警,当然,这种事警察同志也没办法,建议我们走法律途径,我也专门和那个工作人员确认过,他们说了,这确实是规定!”

“因为天气太热,后面的朋友已经等不及了,所以我们也没多废话,进了园区,当然里面的东西一如既往的贵。”

“那好了,这次去园区有方大状,方大状来魔都是给华栋政法的学生做做讲座的,前面的观众老爷也是华栋政法的学生……”

“所以这次,大家一致同意,起诉吧,不废话!”

“或许有人会觉得,不就是几十块钱的吃的嘛,不就是里面的食物贵点嘛!”

“我也可以告诉大家,这件事和钱无关,有些事,总得有人去做,这是我们的权利,权利是争取来的!”

录音完成,周毅将视频上传,等待审核。

于此同时,梦幻乐园的运营公司,梦幻公司已经知道了消息,有人起诉了他们。

不要觉得奇怪,现代社会了,消息传播的灵通一点不是很正常嘛。

人家公司知道有人起诉自己也是正常情况。

对于这样的起诉,其实梦幻公司是没什么感觉的。

一个起诉而已,结果没过多久,公司内负责行政舆论公关方面的常总便接到了消息。

“你是说,上次那个网暴事件发视频的阿毅,这次是起诉人之一?”常总看着面前的秘书道。

…………

ps:本书内周毅遇到的是梦幻公司,和其他无关,一切都是架空世界,谢谢。

------题外话------

以后尽量不写现实中的具体案例了,真难,这一章三易其稿,写的磕磕碰碰,好多内容都不敢碰,最简单的,具体案例里人家是先去投诉过,用了好多方法都没结果,才起诉的,我肯定不能这么写,毕竟……都知道原因,写大纲的时候根本没考虑这些,就图爽了,自作自受吧,上午不是故意断章,是打算写选择才发现,之前的任务写下来会出事,下午进行了修改。

感谢青衣醉清尘,4413,书友2022,碧血丹照汉倾,血梦星羽,土人五六,读者1242,墨明风清,肥猫物语,感谢大家的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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