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有点复杂了,谁也想不到夏东方在推完人之后又再次动手!
别说其他人了,连方大状旁边的周某人都被这情况给惊着了。
这位口口声声说自己女儿很重要,但你这行为,是巴不得你女儿进去是吧。
别说其他的了,就你这一巴掌下去,对方要是还能调解,那只能说明这家伙适合去圣母院敲钟。
打完了人,夏东方根本不害怕,他这种混混出身的人,三天两头进局子,毛病一大堆,其实在这种事上,比很多人都清楚执法的界限。
对方只要还手了,那妥妥的互殴,就算是报警了也没什么用。
而他不觉得对方会不还手,因为还手这个事其实说起来很容易界定,别人打你一巴掌,你觉得不忿推一下对方,也算是还手了,那也是互殴。
然而,让夏东方没想到的是,对面的菩萨兄根本没有还手,反而开始向后退,一边退一边嘴里还说道:“行,你动手,可以,我现在就报警,我告诉你,调解别想了,你女儿该怎么坐牢就怎么坐牢!”
为什么整天说扫黑除恶,就是因为这种这种人真的太恶心了!
可以说,正常人都是想好好过日子的,可是,总有那么些人,别说喝了酒,不喝酒都能在那里没事找事。
不过这会菩萨兄倒是大概能猜到原因,对方身上有股子很浓的酒味,这是中午喝酒了,真的是个人才。
所以呢,我们好好的过日子,这种地痞流氓上来就挑事,完了我们还不知道怎么还击,稍微动个手就是互殴,各大五十大板,你说说谁会觉得舒服。
那种被人挑衅了的感觉是真的很愤怒!
但是菩萨兄现在真的很清醒,因为方大状喝了酒之后是真的会说很多很刑的方法。
比如让很多人都捉摸不准的正当防卫!
什么是正当防卫,怎么来界定正当防卫,正当防卫的标准又是什么呢?
在这方面不得不再提一下龙哥,他虽然死了,但是他依旧活在了法学人心中。
没有比那更经典的以案释法了,那个判例将第几刀属于什么样的行为都说的一清二楚,这就是正当防卫!
在那次喝醉酒之后,方大状将“两高一部”所发的《关于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几乎是掰开了揉碎了讲的一清二楚。
当然,得有一个前提,尽量要固定好证据,有监控最好了,没监控,那就得注意,证据必须得准确充分!
如果只是将正当防卫讲清楚,那么方大状就不是方大状了,随便喊个律师来都可以讲清楚。
而方大状讲清楚的,是如何在保护自己的情况下尽力来反击别人,但又不违法。
说人话就是,你敢寻衅滋事,我就能在合法的范畴内将你送进医院,完了你说不定还得进去,而我却没事。
这就是在遇到问题之后方大状和一般律师的区别!
凭什么你能随便挑事,随便骂人打人,我不想被定成互殴,我要么就是跑,要么就是抱着头被你打。
完了如果连轻微伤都算不上,那就更麻烦了,因为你想起诉的话你连对方都找不到。
很多混混在打完人为什么要跑,因为单纯的民事行为,相关部门是不会介入的。
对于正当防卫的研究贯穿了方大状的执业生涯,甚至于当他还在大学的时候就开始研究,怎么能在合法的范围内反击!
声明一下,这和方大状很能打没关系。
哦对,方大状的本科毕业论文就是这玩意……
当时被认为离经叛道,差点就被老师给否了。
再加上各种打赢了坐牢打输了进医院的宣传,总会让人感觉,好人就该受委屈。
为什么别人寻衅滋事,完了还是那么嚣张,就因为我们遵纪守法,我们是好人?
不,这样是不对的,方大状觉得,出来混……出来社会上,大家懂得刑法多点,总归是好的。
不单单是菩萨兄,周毅周欣然当时听得都很认真,方大状这种“很刑”的小话题轻易不会多说,但一旦喝多了说起来,那就不会停。
于是眼看着菩萨兄开始后退了,后面原本已经打算站起来的方大状又坐了下来,顺便将站起来准备上去帮忙的周毅也拉着坐下。
“方大状,这是……正当防卫?”周毅下意识地问道,他感觉好像有点像。
方大状笑了笑没说话,只是翘起了二郎腿,嘴里又开始哼着那经典的曲目:“我坐在城楼观风景,耳听得城外乱纷纷……”
周毅也笑了,继续坐在那里看戏,话说回来,今天,大概是要让别人知道一下,什么踏马的叫正当防卫了。
菩萨兄后退,说着那些话,这里他要遵守另一点,因为指导意见中有一条,对于故意以言语、行为等方式挑动对方侵害自己,再予以反击的防卫挑拨,不认为是正当防卫!
所以这里就要牢记另一点,不要刻意地去挑拨别人,菩萨兄刚刚说的那番话是有深意的,他表现出来的样子就是一个冲动的青年。
你看,你来找我调解,我也见你了,然后你动手打我,那我说我肯定不接受你调解了,这是一个很顺畅的逻辑行为。
而在法律上,是不会说什么你在第一层,你以为他在第二层,其实他在第三层这样的事,是否故意,主观如何,是需要综合来认定的。
显而易见,对面的夏东方这会儿真的不知道哪来的无名怒火,听到菩萨兄的话之后,便在那里骂道:“行,不调解是吧,老子踏马弄死你!”
而且这次大概是担心对方也动手了,直接把旁边的咖啡椅给拿了起来,甩开膀子便往过砸!
当然,他这也不是真的照死里打的,这椅子就是个塑料椅子,砸在身上也是疼一会,这事他有经验,连轻微伤都不算。
夏东方的妻子在后面喊着“别打了”。
然而没人搭理他,周围的人都在看热闹,有人想着上前劝架,但这个时候上去容易被误伤。
所以就想着打完这个回合再上。
而看到这一幕,后面坐着的方大状感觉不对,但离得太远了,嘴里下意识地说道:“完了,这家伙真的学我了?”
他在讲完很刑的话题后又趁着酒兴讲了一下自己遇到这些事会怎么办。
结果没想到这家伙直接学自己了,开玩笑呢,他老方是用自己来举例子的,你一个码字码的身体都虚了的作者学我呢?
算了,方大状已经提前掏出了自己的笔记本,在上面勾了一笔,虽然没到最经典的正当防卫基础,但也能凑合。
在他眼里,最经典的正当防卫,那应该是自己毫发无损,对方进了医院,完了对方出院后还得进局子,那才是最经典的!
坏人,才应该被枪指着!
菩萨兄已经注意到自己躲不开了,所以只能勉强用右手护住了头,同时抬起了脚,向着对方的小腹踹去。
当然,这一脚可能失了准头,也可能菩萨兄把角度调低了一点,总之,这一脚的力量十足,几乎可以说是拼命的力量了。
而位置嘛,有那么一点点尴尬。
对于显著轻微的不法侵害,行为人在可以辨识的情况下,直接使用足以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方式进行制止的,不应认定为防卫行为。
最开始当然不能这么踹,因为打个耳光那不算什么,你不能因为别人打你耳光就踹人家的要害部位,那肯定不行。
但是你嘴上说要弄死我,拿着椅子照我的头(肩膀)来了,那我可以认为你是想要我的命,我当然可以进行真正的反击了!
砰!伴随着两声巨响,两个男人同时躺在地上开始发出惨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