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内,方大状已经因为这次的起诉而忙活了好长时间,本就已经有点少的头发变得更少了,但是他的眼睛却很亮,心情更是不错。
尤其是当他看了周毅发过来的,那些在网上声称他们签的电子合同无效的言论之后,就更开心了。
一面是网上那些写手暗搓搓说不应该这么大规模起诉,一面又有人说这些合同无效,方大状真的想站在窗口大喊一声,我踏马真的爱死这种情况了!
和很多人不一样,方大状是一个十分享受挑战的男人,他是真的很喜欢和别人辩论,大事小事都可以,尤其是这种掰扯一份合同是否无效的事。
像方大状这样的大佬,像是这种普通的民事合同,他平时都懒得弄,这都是像周菜鸟这样选手才会去做的。
只是这次,因为是周毅的事,所以他就顺手拟了一份,结果还被人说是合同违反了合同法,你就说方大状的心情是啥样吧。
奇异公司的法务,还有那个叫“宏远”的写手,还自称是资深社会学家对吧,很不错,这是必须要和他们一条一条从前到后全面掰扯的!
挑战很多,但事情要一件一件做,方大状很快就做出了安排,合同违约的事现在就可以安排了,一只羊也是赶,两只羊也是放。
但是这种类型的合同纠纷就不能丢给互联网法院了,因为这并不属于互联网法院的管辖范畴,只是普通的合同纠纷。
那么……光明区法院,走起!
李法官他们最近应该不咋忙吧,给他们送点业绩,多好。
这真的不用太简单,当初签合同委托起诉的时候这些人的身份信息都已经知道了,所以都不用再麻烦,直接拿着信息去起诉就行。
这事他都懒得做,直接喊道:“欣然,进来一下,有一些案子,你去光明区法院起诉下,完了如果开庭,奇异公司有人来帮忙,你和我说!”
以方大状的经验来看,或许最开始的时候奇异公司是会帮下忙的,毕竟装样子也得装,不然让大家一看,你们当初说没事的,现在我们违约了,咋办!
这个合同的违约金也不多,也就是诉讼费用律师费用以及公证费用这些加起来的双倍而已,几千块,但肯定会让人很爽。
周欣然进来开始准备材料,律师就得打官司,打官司那多是一件美事。
将这些丢给了周欣然,方大状这才在渣浪登陆了自己的账号,这次不是逼呼了。
不过就算是渣浪,方大状的账号一样很醒目:怼人一号!
看这样子就知道,后面至少能排到二十号……
“纯路人,还能打这么多字,还能各种批判,不愧是纯路人,不过既然你都说了,咱们就来说说,这样的大规模起诉,是赶尽杀绝,还是它公司不见棺材不掉泪呢?”
“这位自称是某个教授的人,口口声声说大规模起诉是在破坏社会秩序,是在让公司去死,不给公司一点活路,抱歉,我们给了机会!”
“阿毅发的视频你都没看过吗?在双方的接触中很直接地说过,付费超前点播要么取消,要么和会员分开,做一套合理的收费体系,那什么都好,但是你看他们取消了吗?他们做了吗?”
“他们宁愿花这么多钱来找人调解,也不愿意取消,那他们不取消,所以我们起诉,有什么问题吗?”
“退一万步,他们到时候破产了,究竟是我们起诉的原因,还是他们不愿意放弃利益的原因呢?”
“还有,什么时候合理合法的维权,都能造成对社会秩序的破坏了,打官司破坏了社会秩序?你确定?”
方大状在逐条回复,既然你要讲道理,那咱们就讲道理!
这些人动不动就说阿毅是赶尽杀绝,方大状这里可以直接说,我们提要求了,可惜人家觉得利益太大,不愿意答应!
不是说非得让你取消,你可以弄得合理一点,要么是会员,要么是付费点播,弄到了最后,会员成了付费点播的基础,不开会员都没有付费点播的资格,这合理吗?
洋洋洒洒写了一大堆,字数超标了不能在下面评论,所以只是回复了一部分,剩下的发在了转发那里。
回复完了,方大状神清气爽,就是不知道你是会删评论拉黑呢,还是和我正面掰扯!
而在另一边,周毅也不闲着。
他同样发了一个动态:以前有些人总是说,遇到事了先从自己身上找找原因,别人为什么不打其他人就打你,或者一个巴掌拍不响。
这些话早就已经被很多人恶心了,结果我没想到的是,到现在甚至出现了,遇到问题我进行维权,都得考虑一下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