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在那里喊道。
向玉玉赶忙问道:“张律师,你认识他?”
“我……我不认识,只是,只是听一个朋友提到过。”张伟赶紧恢复正常道。
那个原告名字也就罢了,关键是对方那个代理人的名字有点恐怖啊!
方许镜,以前只是听说这个律师很恐怖,而且很变态,但是和王道仁在培训班厮混过之后才知道,方许镜那不是恐怖,纯粹是没人性!
毕竟正常是没人会热衷于辩论,并且总想着把对方按在地上摩擦的。
向玉玉有点迟疑地看着张伟:“张律师,你出汗了,是不是有点热啊?”
“啊,是有点热,那什么向小姐,这个案子按规矩不是我管的……”
可惜,张伟的话还没说完,向玉玉就忍不住道:“张律师,你这不会也怕了那个周毅吧!”
“就算他有钱,能较真,但,但这件事是我们占理啊,他把我的狗撞死了,还让我给修车,这凭什么,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那是不是哪天他撞死了一个人,别人家属还得给他修车不成?”
张伟被这一拳给干沉默了。
他有心想解释,狗和人是不一样的,但还是算了,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没办法说服别人的。
尤其是关于狗和人,狗命是不是等于人命,这真的已经成为了一个永恒的话题。
就不用说别的,尽管网上现在很多自媒体和大v都已经不敢说话了,但是一些爱狗人士根本不带怂的。
尤其是对于吃不吃狗肉这个问题上,很多人张嘴就来的一句话是:你看人家国外,人家外国人就不吃狗,而且人家国外都觉得我们吃狗是很不文明的行为。
吃狗肉究竟是对是错,周毅不想去评价,自己觉得吃狗肉很残忍,自己不吃,那没有任何毛病。
他就觉得这个国外不吃狗,所以国外认为我们吃狗不文明的话真的太有问题了。
一件事是不是文明的,凭国外怎么做就能界定了?
而张伟现在真的是感觉有点没办法交流了。
“向小姐,你看,我接的案子是你起诉对方,让对方承担撞死你家贝贝的侵权案件。”
“而这个案子呢,是对方起诉你的侵权案件,是两个不同的案子你明白嘛,我只接了你那个案子,可没有接你这个案子啊!”张伟努力解释道。
可能普通人对这些内容不太注意,但是律师们,不管水平高低,在这方面那都会区分的很清楚!
因为什么,因为一个案子就是一个案子,法律上的界定也很清楚。
你可以就某个事由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你不能要求法院在这个案子中就把另一个案子判了,那是不可能的。
哪怕你说的这两个案子看起来再有关联也不行。
这一点周毅和方大状聊过很多次,对于周某人这种没有经过系统法本教育的人来说,很多东西真的有点接受不了。
比如方大状给他举过一个例子。
说张三借了李四一万块,然后到期了不给还,那李四就带着借条起诉了。
然后呢,庭审中途张三说,李四之前买了他东西,但是货物的购货款却只给了一半。
所以他想着让法院判李四给他还这一半的购货款。
法院会不会支持呢,答案是不会。
法院会让你们调解,你们自己抵充,然后不够的那边把剩下的钱给另一边。
但是如果你俩不接受调解,那简单,法院只会根据现有的证据,判处张三需不需要还钱。
而对于张三购货款的主张,会建议另案起诉,这就是因为不同法律关系而造成的两个案子。
哪怕看起来再怎么有关系,也不会给你直接判。
这方面可是极其严谨的!
显而易见,对面的向玉玉并不能接受。
“什么两个案子,我付钱了的,你给我去说一下不就行了?我看你和那些自媒体一样,也是怕了吧!”
张伟没辙了,好说歹说先把人稳住,然后一个电话打给了庄强。
最起码这个男人还稍微讲点道理。
对方听说后也挺震惊的,谈了半天总算谈妥了,张律师把这个官司也接下来。
但毕竟是俩官司,所以会适当的打个八折。
庄强还开玩笑,这要是同一时间找你的官司多点,那是不是都能打到五折呢。
张伟嘴角抽搐了一下没怎么说话,自从知道对方是周毅后他就有了感觉,这传票绝对不会就这一张的。
不过没关系,他张伟自问不弱于人!
别人怕方许镜,自己……也怕,但是怕能解决问题吗?
作为一个法律人,对于自己的当事人,在法律的要求内都得尽量赢了!
这是他张伟的自我修养,民事案件,他要努力让当事人不赔一分钱。
刑事案件,那当然是要努力让当事人无罪!
而且这修车钱可不便宜,什么破车啊,一个灯敢要这么贵?
于此同时,正在家里的周某人也收到了传票。
他很稀罕,真的很稀罕,这年头凡是给他送传票的都很稀罕。
之前收到的传票都已经装裱起来了,这一张当然也不会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