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七章 思路打开一点,人家还是个孩子呢

方浩川现在真的一脸懵逼,这刚刚才说的话,一转头就变成自己要钱了?

「不是啊爸,那我也没和我二叔要钱,主要是他这个事就不占理,打官司基本上是稳输的,我劝他给别人赔钱......」

又是话没说完就被亲爹打断了。

「怎么就稳输啊,你不是学法律的吗?你可以给辩论一下是不是。」

有时候你是没办法和父母亲戚解释你的职业。

计算机?来来来帮我修一下电脑,连修电脑都不会你还好意思说你学了计算机?

反正家里人看来,你学了法律,他们遇到的法律问题你就都能解决了。

「爸,这不是我学不学法律的问题,这是谁起诉的问题,原告这边的律师是我现在的师傅,就这腾达的法务大佬,你说我怎么办?」

这话出来后对面的亲爹终于不说话了。

相比之下还是儿子的前途更重要......

放下电话,方浩川叹口气,尽管这是自己家亲戚,但他依然觉得无语。

正准备起身出去一趟,结果肩膀上突然多了只手,转身一瞅,王道仁正一脸欣喜地看着他。

「王老师?」

「刚刚那个原告律师是法务大佬说的不错,以后要继续努力,知道吗!」

方浩川愣愣地点点头,使看着自己这师傅一路潇洒地走出了办公室,嘴里还哼上了小曲。

「我穿上律师长袍,拿起案卷背包,脑海里闪过一堆法条.......」

这个案件很特殊,因为本身就是两個未成年人之间的问题,所以法院必然是要走调解的。

办案法官还是李虚生,不是因为他特殊,基层法院就是这种情况,太缺人了。

逮住一个能干的那就往死里用,能者多劳嘛。

好在李虚生从去年到今年疯狂加班还是有用的,他也快要升了。

政法系统相比「两办」「组织部门」之类的地方,那上升真的不容易。

加班还一点不少......

又是一个晴朗的早上,王道仁带着闫玉梅夫妻俩光明区法院。

就是在这民二庭,他遇到了第一次背刺,想起来都是泪啊。

-路进了法院直奔调解室,路上不断有法院的工作人员在打招呼。

「老王来了,赶紧过去吧,李法官已经去了。」

「老王挺早的,吃了没?」

「诶老王你来了,这次不会出问题了吧?」

王道仁面带笑容一一回复,身边的闫玉梅夫妻俩那真的感觉小刀拉屁股,开了眼了!

没想到王律师这么厉害,法院居然有这么多人都认识他!

王道仁看了看这夫妻俩没说话,他当然不会说自己因为连着三次违规而成为了政法系统的笑柄。

而且都是在法院审判时候出的问题,所以光明区法院的人都知道......

不过今时不同往日,他王道仁现在是法务大佬来着!

进了调解室,李虚生早已经坐着了。

「来了老王,这就是当事人吧,赶紧坐。」

等王道仁三人坐下,李虚生才继续说道:「怎么样,你们这次是怎么打算的啊?毕竟问题也不怎么大。」

「李法官,我们这都熟人了我也不瞒您,就是诉求上说的,赔钱,停止侵权,公开道歉!」

李虚生闻言摇摇头道:「我和对方联系过,就这些诉求够呛能答应。」

「关键是这种案件你老王自己也清楚的,停止侵权完了,他还可能再有类似的行为,到时候怎么办呢?」

这也是目前实践中一些民事侵权行为比较麻烦的地方。

其实周毅从最开始起诉邻居许于凤停止侵权的时候方大状就说过了,这种情况按照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判令停止侵权后再次侵权的,不会适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而应该以再次侵权为由,重新主张,进行民事诉讼。

当然,实际案例中再次侵权被起诉的,有可能会被判决惩罚性赔偿。

听起来很多人都无法理解,但这就是实际规定。

刑法是底线,而且判令停止侵权,对方当时确实已经停止了,你也不能说他不执行判决。

具体到实际案例中,对于「持续性」和「重复性」的侵权,一般来说某一时间的判决,只是针对特定时刻的侵权行为。

而对于延续到该时间节点之后的侵权,或者是新的侵权,可以视为新的事实。

这说的有点绕,说人话就是,法院判决只管当时的事,它不会管你未来的事。

这就是为什么周毅当时起诉许于凤停止扰民,只能管当时,后面继续扰民就没办法了。

只能再次起诉......

这里就不再赘述了,写出来够一篇法学论文......

闫玉梅夫妻俩又一次懵逼了,只能看向王道仁。

王道仁闻言也是苦笑道:「暂时来说只能这样,以后还不行,那就......那就看看其他办法吧。」

他不是没办法,骚操作还是有的,只是都有风险。

让小孩带着钱等着对方抢,然后说抢劫罪,听起来是个好法子,但如果对方不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