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七章 这里是我家!(求月票)

然后,家里炸锅了。

“她这是干什么,她这是非得让我哥蹲号子是不是,怎么会有这样的女人,她还配当妻子吗?”李昌明的妹妹在那里大骂道。

“昌明啊,我的昌明啊!”老太太在旁边一个劲儿的喊,但这一家子都没办法。

想投诉,想sf,但只敢在心里想想。

而在拘留第三天的头上,法院那边终于有了结果。

李昌明正在行政拘留中,所以光明区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缺席听证。

而且因为家庭暴力桉件的特殊性,再加上这是司法解释发布后的第一个典型桉例,办桉法官尽量简化调查流程,缩短时间。

依法,果断作出裁决!

一、禁止李昌明对尹宁华实施辱骂、殴打等形式的家庭暴力;二、禁止李昌明骚扰、跟踪尹宁华及其近亲属。

也就是尹大姐的娘家人。

虽然尹大姐这边的娘家人相对来说有点钱,但是怎么说呢,正常人你是没办法对付无赖的。

当这家子都是混不吝的时候,你稍微有点钱根本没办法,报警了,警察可以管你一时,但管不了太久。

其他的什么吵架打架,咱就不用说别的,好人家能做出这样的事来吗?

人身安全保护令也是不允许上诉的,裁定发出即时生效,有问题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复议,但复议期间这东西不会停。

五天的时间终于到了,拘留所门口,李昌明的家人站了一堆。

“昌明,昌明你终于出来了!”老太太一脸激动。

众人开始各种说,有的人说都怪那个尹宁华,得去找她,不能就这么算了。

还是夫妻呢,就看着自己丈夫拘留!

李昌明也慢慢回过神,要说他现在肯定是极其痛恨尹大姐,但是抓不住对方。

人家在公司呢,他没办法进去。

只能恨恨地说道:“等她回来再说,我就不信她不回来!”

说着话就准备先回家,结果就在此时,面前多了一个法警小哥。

“李昌明是吧?”

因为是在拘留所门口,而且对方也是穿着警服,李昌明被吓得一个激灵。

“同志,我这都放了,怎么还有事啊?”

法警小哥摇摇头道:“和你拘留的事没关系,这是光明区法院发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说着话,将那保护令裁定书递了过来。

啥玩意?李昌明和旁边的亲戚们都是一脸懵逼,这玩意是个什么东西。

保护令?

我们国家还有这个?

赶紧看了下去,裁定书说的很清楚,因为他的家暴行为,所以光明区法院出具了保护令,禁止他家暴……

“不是,同志啊,这凭什么呢,我和她还是夫妻呢,怎么就不能接触了,而且那夫妻之间吵个架很正常啊!”

“而且这事明明是她不对啊,她吼了我妈,我才动手的,这凭什么啊,以后是不是她就能随便欺负我妈了?”

法警小哥没回答,只是说道:“现在请你签字!”

什么都没必要解释,因为裁定书上已经说的很清楚了,罚款拘留,涉嫌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刚刚出来,李昌明只能签字。

这真的是踏马的无语了,拿着保护令,一家人面面相觑,只能先回家。

事实证明,尽管李昌明被拘留过了,但他依旧没有感受到法律的重量。

或者说,他害怕派出所了,但对于法院还是没感觉。

什么保护令,夫妻之间吵个架什么的,你还要管了?

反正是对方有错在先,这法律也得讲道理呢对不对。

不过现在想这些没用,因为他老婆也不会回来。

结果一群人刚刚到家,就发现他们很多人的衣服都已经被打包好了,放在门口。

“尹宁华,你干什么!”

“我没干什么啊,这里是我家,我想让他们住,他们可以住,我不想让他们住,他们就不能住,怎么了有问题吗?”

坐在沙发上的尹大姐一边喝茶一边说道,话音口气和某个靓仔如出一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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