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状的笔记本上有什么,这基本上只有他一个人知道。但是周毅大概可以猜到,都是一些很变态的东西。
都说写日记的***,而方大状自己则认为,记笔记的人很变态。
自己是个变态,这是方大状一贯的看法,他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和这个社会的一切都格格不入。
从魔都回到京州,有那么一丝的原因,是在魔都没有找到志同道合的人,然后回了京州遇到了周毅.
用方大状的话说,这两年过的,比以前过的爽太多了!
很多只有在纸面上,理论上才可以玩的操作,在周毅的支持下真的玩了出来。
比如大规模的刑事自诉,针对网暴的大规模诉讼,方大状以前一直觉得,这只有在幻想中才会出现的事。
这一不留神就想的有点多,方大状摇摇头合上笔记本,他想着是不是接个案子放松一下心情。
正在此时,门外传来了一阵阵的笑闹声。
好像是一个男人正在和一个女人在「打情骂俏「一样。
原本就心情不好的方大状脸色更差,推开办公室的门便道:「谁在外面喊呢,这里是律所.周毅?你啥时候来的?
前面站着的正是周毅和周欣然,既然来找方大状,小两口肯定要聊点什么。
周毅闻言笑道:「方大状,我刚刚来,正好有个事找你呢。」
「行,进来说吧,欣然你也来。」
等周毅两人都进了大办公室,方大状回头看看一个律师开口道:「都愣着干嘛呢忙你们的啊,这是律所,不是家里!」
总算把这句话说出来了,方大状一脸满意地转头进了办公室,只剩下几个脸色呆滞的律师。
好半天,这几个律师才对视一眼。「方老师双标起来也有点不当人呢!」
「就是就是,要不是看在方老师抽成低,总是能有很多案源,还能兜底的情况下,我早就不干了!」
「谁不是呢,可是这收入真的太香了,唉忍着吧。」方大状的脾气不好这谁都知道,周欣然更是很清楚。
但是现在,他的这家律所依旧是整个京州数一数二的,律师们跳槽的几乎没有。
原因很简单,跟着方大状有肉吃,而且真的遇到问题了,大佬还能帮你兜底。
办公室内的方大状自然不知道外面的情况,这会儿看着周毅笑道:「说说吧,又有什么事了。」
周毅闻言道:「其实吧方大状,这个事我觉得本身不是什么特别大的事,只不过,现在对方的骚操作有点出乎我的意料了。」
接着周毅就将大概情况说了说,吴秋灵食物中毒,以及对方在网上造成了极大的舆论等等。
方大状听着讲述,当听到吴秋灵的名字时候眼神一亮!
这姑娘还真是福将啊,上次自己就觉得这姑娘肯定能惹上事,你看看这事情不就来了嘛。
尤其是这事情真的太凑巧了,巧的方大状都感觉像是写出来一样
周毅已经将所有的情况都说完了,包括自己让孙朋兴去那个店里「卧底」的事都说了。
对自己的律师隐瞒情况这种蠢事绝对不可能做。
之前总有犯罪嫌疑人觉得自己是大聪明,然后当庭审的时候律师人都傻了。
但是这里面就有一个问题,也是很多非法律工作者很感兴趣的一个问
题。
我们总是说,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但是呢,又有过很多的案例表明,人家用这个罪名抓的你,结果你坦白到把以前所有的事都说了出来。
于是原本判三年呢,结果一家伙就给干到二十年去了。
是否应该主动坦白这些罪名这里就不说了,问题是,这些情况要不要告诉律师,以及告诉律师之后,律师会不会把你给举报了。
每一个公民对于违法犯罪都有举报的义务,但是呢,律师对于自己当事人的这些信息有保密的义务。
所以我们的刑事诉讼法专门出了规定,除非是委托人准备实施或者正在进行违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其他的都不用举报。
只有这几种情况律师才必须举报,其他的他知道了是可以替你保密,而且不违反法律的。
所以看到这里都知道了吧,基本上你是可以信任你的律师,他要是随便举报,那就不单单是没法继续干律师的事了。
周毅现在就说的很清楚,尤其是一些细节,因为他迫切地想知道这种行为在法律上的意义。
主要还是想知道这种行为是否违法。
方大状闻言笑了:「你这看起来是一个小问题,但是真的解释,这都可以写一篇论文来讨论了。」
「你这个问题的核心其实就在于,暗访是不是合法的,我只能告诉你,对于这个问题,法学界一直都存在着很大的争议.....
方大状并没有长篇大论的打算,因为确实这个问题是没有什么答案的。